[實用新型]一種帶有激光發射器的SUV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14009.1 | 申請日: | 2015-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562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明(設計)人: | 林建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黃章妹族工業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 | 分類號: | B60R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100 江蘇省蘇州市相城***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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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帶有 激光 發射器 suv 汽車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裝配裝置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汽車是人們日常出行工具,特別是SUV汽車由于其強大的適應能力越來越受到廣大群眾的喜愛,但是由于SUV汽車的車體龐大且底座比一般的汽車要高出很多,司機的視野有時候會受到限制,有時候無法觀測到車體外側的下方空間,以至于發生車禍或者不小心輾壓到車體下方的物體,究其原因是司機無法看到外部車體的下部空間,只能夠憑借經驗和感覺來獲取車體一側的位置信息,特別是對于迎面過來的相對行駛的汽車,對面汽車的司機也有看不清該SUV汽車的車體范圍的時候,以至于發生摩擦或者對撞。
所以現在需要一種新型的帶有某種標識設備的SUV汽車。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帶有激光發射器的SUV汽車,該汽車帶有激光發射器,其可對地照射發光,使司機能夠看到地上的光照,明確車體的位置范圍。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帶有激光發射器的SUV汽車,包括汽車本體,在汽車本體的前端和后端分別設有前保險杠和后保險杠,在汽車本體的左側和右側分別設有左踏板和右踏板,在所述前保險杠、后保險杠上分別設有沿著各自的長度方向均勻布置的一排可轉動的第一激光發射器,在所述左踏板和右踏板上分別設有沿著各自的長度方向均勻布置的一排可轉動的第二激光發射器,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和第二激光發射器的結構相同,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和第二激光發射器受控于汽車本體內部的控制臺。
優選的,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的端部與第一轉軸連接,所述第一轉軸與汽車本體前進方向垂直,所述第二激光發射器的端部與第二轉軸連接,所述第二轉軸與汽車本體前進方向平行,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受控于位于保險杠和踏板端部的伺服電機,所述伺服電機受控于PLC控制器,所述PLC控制器受控于車內的控制臺,在所述控制臺上還設有用于控制第一激光發射器和第二激光發射器的電源開關。
優選的,在前保險桿、后保險桿、左踏板和右踏板上設有用于容納激光發射器的缺口槽,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分別穿透各個缺口槽的槽側壁并與槽側壁轉動連接,所述缺口槽為矩形槽體,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和第二激光發射器的端部分別與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的軸體固定連接。
優選的,所述缺口槽的封閉側還設有用于保護激光發射器的保護槽,所述保護槽為與缺口槽相貫通的矩形槽體。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產生的有益效果在于:對于大型的SUV車體,本實用新型帶有實際空間參照物比車體本身要寬和長的激光斑點,以此斑點為參照則可有效的保護車身的安全,實現了安全駕駛,避免了由于車身高度所帶來的視覺盲區。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左踏板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1、汽車本體,2、前保險桿,3、后保險桿,4、左踏板,5、右踏板,6、第一激光發射器,7、第二激光發射器,9、第二轉軸,10、伺服電機,11、缺口槽,12、保護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還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帶有激光發射器的SUV汽車,包括汽車本體1,在汽車本體1的前端和后端分別設有前保險杠2和后保險杠3,在汽車本體1的左側和右側分別設有左踏板4和右踏板5,在所述前保險杠2、后保險杠3上分別設有沿著各自的長度方向均勻布置的一排可轉動的第一激光發射器6,在所述左踏板4和右踏板5上分別設有沿著各自的長度方向均勻布置的一排可轉動的第二激光發射器7,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6和第二激光發射器7的結構相同,所述第一激光發射器6和第二激光發射器7受控于汽車本體1內部的控制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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