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車輛折疊座椅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05346.4 | 申請日: | 2015-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729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0 |
| 發明(設計)人: | 朱碧山;張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市戴爾樂電動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B55/60 | 分類號: | A63B55/60;A63B102/32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顧克帥;林祥翔 |
| 地址: | 361026 福建省***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折疊 座椅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輛,尤指高爾夫球車的座椅結構。
背景技術
常見的電動高爾夫球車有兩座式,座位后面設高爾夫球袋放置座。也有四座式,后排座位向后設置,尾部有站板,站板上設站板扶手。但這種設計在載物品是極為不方便。有業者研究可變座椅為車后斗的設計。中國專利203043464U公開一種具有平板貨箱功能的座椅,包括座椅板,座椅板具有上板和下板,上板的一側與下板的一側相互鉸接,上板翻轉至下板的外側時,下板的正面與上板的背面形成載物面。但該方案有如下不便之處,一是上下板通過絞鏈結合,增加了成本及安裝置較麻煩;下板設在框架上,及上板的背面為平板,這樣打開成貨箱時較平,但沒有圍擋,貨物如高爾夫球易從車上滑落。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高爾夫球車提供一種結構簡間,有圍擋的座椅折疊結構。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電動車輛折疊座椅結構,座椅由上板和下板組成,上板可180°翻轉,下板位于車座椅框架上,下板左右兩側彎折設有下板左右立板,上板扣設在下板上,與下板左右立板相對應,上板兩側彎折設有上設有上板左右立板,上板立板與下板立板通過螺栓鉸接在一起,上板翻轉方向外側沒有搭扣,該搭扣在上板翻轉180°后搭設在站板扶手的橫桿上。
下板左右立板連接椅扶手。
上板與下板的遠端外沿也彎折設有立板,該立板在上板翻轉180°后與上、下板左右立板圍成一圈圍欄。
采用上述方案后,上下板只要用金屬板折出立板,上板和下板的左右立板簡單通過螺栓絞接在一起,當上下板折疊在一起是當作座椅使用,當上板翻轉180°后,形成貨箱,由于有立板設計,起到貨物圍擋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座椅狀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打開狀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貨箱狀態示意圖。
標號說明:
1、座椅;11、上板;111、上板左右立板;112、上板遠端外沿立板;113、搭扣;12、下板;121、下板左右立板;122、下板遠端外沿立板;13、螺栓;14、座椅扶手;15、靠背;16、座墊;2、框架;3、立板扶手;31、橫桿。
具體實施方式
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請參閱圖1、圖2及圖3,本實用新型座椅1設在框架2上,座椅1由上板11和下板12組成,上板11和下板12相對彎折出(也可以是焊接)左右立板111、112及遠端外沿立板112、122;上板11和下板12可以扣合在一起,上板左右立板111與下板左右立板121通過螺栓13鉸接在一起,上板11可繞螺栓13作180°翻轉。下板左右立板121上連接座椅扶手14,在框架2上設有靠背15,為乘座舒適,在上板11上設有座墊16。當作為座椅使用時,上板11和下板12可以扣合在一起。當作為貨箱使用時,上板11翻轉180°,設在遠端外沿立板112上的搭扣113搭設在立板扶手3的橫桿31上形成貨箱,上板11與下板12的所有立板圍成圍欄。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形狀或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廈門市戴爾樂電動車有限公司,未經廈門市戴爾樂電動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605346.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