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20584490.4 | 申請日: | 2015-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18638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得剛;全強;孟凱彪;趙利明;申克政;陶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B7/12 | 分類號: | C21B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景輝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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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式 殘鐵口 開口 | ||
1.一種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包括:
移動小車;
開口機構(gòu),設置在所述移動小車上;
氣動控制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移動小車上,所述氣動控制系統(tǒng)通過連接軟管連接所述開口機構(gòu);
所述開口機構(gòu)包括:開口機支架和設置在所述開口機支架上的氣動鑿巖機和氣動馬達;
所述移動小車設有支撐所述開口機支架的第一支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小車還設有支撐所述氣動控制系統(tǒng)的第二支架,所述氣動控制系統(tǒng)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架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機構(gòu)位于所述氣動控制系統(tǒng)的側(cè)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機構(gòu)與所述第一支架為可拆卸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機支架為折疊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機支架包括:并行設置的第三支架和第四支架、以及連接在所述第三支架和第四支架之間的第五支架,所述氣動鑿巖機和氣動馬達設置在所述第五支架上,其中,所述第三支架和第四支架結(jié)構(gòu)相同,所述第三支架或第四支架均包括:中間段、以及連接在所述中間段兩端的折疊段,所述折疊段通過銷軸與所述中間段形成可折疊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架或第四支架的長度均大于殘鐵溝的寬度,所述第三支架或第四支架折疊后總寬度比折疊前減少700mm以上。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在工作狀態(tài)下,所述開口機構(gòu)通過所述開口機支架安裝在殘鐵溝上并與所述移動小車分離,所述移動小車和所述氣動控制系統(tǒng)布置在所述殘鐵溝之外,所述連接軟管的長度大于所述移動小車與所述殘鐵溝之間的最短距離。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段的轉(zhuǎn)動最大角度為90度。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式殘鐵口開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架或第四支架垂直所述第五支架,所述氣動鑿巖機的鉆進方向與所述第五支架的長度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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