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凈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573198.2 | 申請日: | 2015-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63108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明(設計)人: | 高鳳翔;張天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1/02 | 分類號: | F24F11/02;G08C23/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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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凈化器 | ||
1.一種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主電路板、紅外發射器及紅外接收器;所述外殼設有安裝孔,所述主電路板對應設置在所述安裝孔處并與所述外殼固定連接;所述紅外發射器及紅外接收器相鄰間隔設置在所述主電路板的外側面上并分別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所述紅外發射器用于發射紅外信號,所述紅外接收器用于接收所述紅外發射器發射的信號的遇障礙物后的反射信號;所述主電路板用于根據所述紅外接收器接收的信號切換所述空氣凈化器的工作檔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主電路板的外側面上并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的檔位指示燈;所述檔位指示燈用以指示所述空氣凈化器的當前工作檔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透光面板、擴散膜及背光框架;所述透光面板設置在所述外殼的外壁面上并蓋設所述安裝孔設置;所述背光框架設置在所述主電路板上并對應所述檔位指示燈設有出光通槽;所述背光框架對應所述紅外發射器及紅外接收器設有通孔;所述擴散膜設置在所述透光面板及背光框架之間,用以將所述檔位指示燈的光線擴散投影至所述透光面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通槽包括呈環形設置的第一通槽、第二通槽及第三通槽;所述第一通槽及第二通槽嵌套在所述第三通槽圍設的區域內,所述第一通槽嵌套在所述第二通槽圍設的區域內,所述第二通槽位于所述第一通槽及第三通槽之間;所述檔位指示燈對應所述第一通槽、第二通槽及第三通槽呈適配的環形陣列設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路板底座;所述背光框架及主電路板均設置在所述電路板底座中;所述外殼包括位于所述空氣凈化器頂部的頂板;所述頂板上設有所述安裝孔,所述透光面板固定在所述頂板上;所述電路板底座與所述頂板的內側面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主電路板電連接的電源板;所述電源板用以為所述主電路板提供電流;所述電源板與所述電路板底座固定連接,且位于所述主電路板與所述電路板底座的底壁之間;所述電源板與所述主電路板之間設有支撐塊,以間隔所述電源板與所述主電路板。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發射器包括兩個紅外發射管,套設在兩所述紅外發射管上的外罩;所述外罩朝向所述透光面板的一端呈敞口設置。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框架還包括設于所述通孔內的兩并行設置的橫板;兩所述橫板之間形成安裝槽;所述紅外發射器及紅外接收器分設與所述安裝槽的兩側;所述空氣凈化器還包括嵌設于所述安裝槽的阻隔塊;所述橫板及阻隔塊用于阻隔所述紅外發射器側漏的信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阻隔塊朝向所述透光面板的一端設有用以與所述透光面板抵接的墊塊。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孔具有兩相對的第一邊緣及位于兩所述第一邊緣之間的第二邊緣;所述外殼包括沿所述第一邊緣延伸的第一凹部,以及沿所述第二邊緣延伸的第二凹部;所述空氣凈化器還包括嵌設在所述第一凹部的第一墊條,以及嵌設在所述第二凹部的第二墊條;所述第一墊條及第二墊條均與所述透光面板抵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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