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多功能宣傳廂式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564396.2 | 申請日: | 2015-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56228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明(設計)人: | 賀靜怡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麗萍 |
| 主分類號: | B60P3/00 | 分類號: | B60P3/00;G09F9/33;G09F2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仲龍騰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姜慶梅 |
| 地址: | 017000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多功能 宣傳 廂式車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廂式車,具體是一種多功能宣傳廂式車。
背景技術
目前,各種宣傳手段層出不窮,如宣傳廣告車上增加投影儀,但一般為較大功耗的投影儀,使能耗大,成本高,且無法形成人與人互動,只能通過播放影音形式宣傳產品信息,功能單一。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宣傳廂式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宣傳廂式車,包括LED顯示屏、風能發電裝置、廂體、車體和蓄電池,所述車體上設有廂體,所述車體下端設有蓄電池和功放,所述廂體上端設有風能發電裝置,所述風能發電裝置與蓄電池電連接,所述廂體前后兩側分別設有LED顯示屏,所述LED顯示屏兩側分別設有升降裝置,所述升降裝置設置在廂體內,所述升降裝置推動LED顯示屏上升形成活動窗口,所述廂體前后兩側內側下端設有活動平臺,所述活動平臺與廂體鉸接,所述廂體后端設有兩扇車門,所述車門與廂體鉸接,所述廂體前后兩側外側上端分別設有攝像頭,所述廂體內設有調音臺和桌子,所述調音臺與功放電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裝置為氣缸或液壓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桌子上設有筆記本電腦和話筒。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筆記本電腦分別與LED顯示屏、攝像頭和調音臺電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節約環保,可通過升降裝置使LED顯示屏,形成活動窗口,翻轉活動平臺,能夠實現人與人之間互動,方便產品宣傳,可通過攝像頭監控活動現場情況。
附圖說明
圖1為多功能宣傳廂式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多功能宣傳廂式車中俯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多功能宣傳廂式車中右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多功能宣傳廂式車,包括LED顯示屏1、風能發電裝置2、廂體3、車體6和蓄電池7,所述車體6上設有廂體3,所述車體6下端設有蓄電池7和功放5,所述廂體3上端設有風能發電裝置2,所述風能發電裝置2與蓄電池7電連接,所述廂體3前后兩側分別設有LED顯示屏1,所述LED顯示屏1兩側分別設有升降裝置4,所述升降裝置4設置在廂體3內,所述升降裝置4推動LED顯示屏1上升形成活動窗口8,所述升降裝置4可為氣缸或液壓裝置,所述廂體3前后兩側內側下端設有活動平臺12,所述活動平臺12與廂體3鉸接,所述廂體3后端設有兩扇車門14,所述車門14與廂體3鉸接,所述廂體3前后兩側外側上端分別設有攝像頭13,所述廂體3內設有調音臺11和桌子15,所述桌子15上設有筆記本電腦10和話筒9,所述筆記本電腦10分別與LED顯示屏1、攝像頭13和調音臺11電連接,所述調音臺11與功放5電連接。
本實用新型定點宣傳使用時,設置升降裝置4使LED顯示屏1上升形成活動窗口8,翻動活動平臺12至廂體3外側,方便產品宣傳和展示,通過筆記本電腦10控制LED顯示屏1和功放5播放產品宣傳信息,調音臺11可設置功放5播放的音頻,廂體3尾端的攝像頭13可監控活動現場情況;當需要流動宣傳使用時,翻轉活動平臺12至廂體3內側,設置升降裝置4使LED顯示屏1下降,關閉活動窗口8,發動汽車可通過筆記本電腦10控制LED顯示屏1和功放5沿途播放產品宣傳的信息,風能發電裝置2可使風能轉化為電能儲存在蓄電池7內,蓄電池7為功放5、LED顯示屏1、筆記本電腦10、調音臺11和攝像頭13提供電能,節能環保。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王麗萍,未經王麗萍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564396.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