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現場證據采集的輔助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97785.8 | 申請日: | 2015-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39514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04 |
| 發明(設計)人: | 姜春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姜春蘭 |
| 主分類號: | F21S9/02 | 分類號: | F21S9/02;F21V19/00;F21V21/14;F21V23/04;F21V23/06;F21Y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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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現場 證據 采集 輔助 照明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警用產品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現場證據采集的輔助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警察對于一些證據的采集比如:指紋,或者兇器等等,都需要通過相機進行拍照采集照片,而一些犯罪環境比較暗,此時需要打開燈或者通過手電筒的照射進行采集,但是這樣往往在地面上會倒影出人影,使得采集的照片不夠清晰,或者不準確。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現場證據采集的輔助照明裝置,能淡化燈光下的人影,從而提高了證據采集的準確性。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現場證據采集的輔助照明裝置,包括一傘本體和一蓄電池箱體,所述傘本體的內側壁上設置有復數條LED照明燈帶;所述的傘本體的支撐桿內部為中空腔體;所述支撐桿的底部橫向設置有一第一連接臂,所述第一連接臂尾部垂直設置有一第二連接臂;所述第二連接臂底部設置有正電極凹槽和負電極凹槽;各條LED照明燈帶的電源線設置在支撐桿、第一連接臂和第二連接臂內部,且電源線與正電極凹槽和負電極凹槽連接;所述蓄電池箱體開設有一孔洞;所述孔洞內設置有兩個接電桿,且兩個接電桿與正電極凹槽和負電極凹槽相匹配;所述蓄電池箱體內設置有一控制面板,該控制面板上設置有控制開關;所述蓄電池箱體的側壁設置有一套管,所述傘本體恰能置于該套管內。
進一步地,所述蓄電池箱體的截面為方形。
進一步地,所述蓄電池箱體上設置有一手提柄。
進一步地,所述傘本體的外表面頂部設置有一照明燈,該照明燈上設置有一燈罩,所述照明燈的電源線正電極凹槽和負電極凹槽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本實用新型在傘本體內側壁上設置有復數條LED照明燈帶,且傘本體通過第一連接臂和第二連接臂進行連接,這樣通過第一連接臂和第二連接臂轉折后,能提供更大的空間,使人體能在該空間下進行作業操作;且傘本體通過一蓄電池箱體提供電源,操作十分方便,在傘本體不使用的時候直接收起傘本體后置于套管內,該裝置不僅能淡化人影,提高證據采集的準確性,而且攜帶十分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傘本體內側結構示意。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一種現場證據采集的輔助照明裝置,包括一傘本體1和一蓄電池箱體2,所述傘本體1的內側壁上設置有復數條LED照明燈帶3;所述的傘本體1的支撐桿11內部為中空腔體;所述支撐桿11的底部橫向設置有一第一連接臂4,所述第一連接臂4尾部垂直設置有一第二連接臂5;所述第二連接臂5底部設置有正電極凹槽51和負電極凹槽52;各條LED照明燈帶3的電源線(未圖示)設置在支撐桿11、第一連接臂4和第二連接臂5內部,且電源線與正電極凹槽51和負電極凹槽52連接;這樣電源線不會裸露在外面,且電源線不會雜亂無序地纏繞在一起;所述蓄電池箱體2開設有一孔洞21;所述孔洞21內設置有兩個接電桿6,且兩個接電桿6與正電極凹槽51和負電極凹槽52相匹配;所述蓄電池箱體2內設置有一控制面板22,該控制面板21上設置有控制開關7;所述蓄電池箱體2的側壁設置有一套管23,所述傘本體1恰能置于該套管23內。通過多條的LED照明燈帶3的照射,這樣人在傘本體1底部進行采集證據時,人影能進行有效的淡化,提高了采集的準確性。
其中,所述蓄電池箱體2的截面為方形。所述蓄電池箱體2上設置有一手提柄24。該手提柄24使得蓄電池箱體2攜帶更加方便。
請參閱圖3所示,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該第二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的區別在于:所述傘本體1的外表面頂部設置有一照明燈8,該照明燈8上設置有一燈罩81,所述照明燈8的電源線正電極凹槽51和負電極凹槽52連接。在不進行采集證據的時候,將傘收起,該傘本體1的照明燈8可以進行照明作用。
總之,本實用新型在傘本體內側壁上設置有復數條LED照明燈帶,LED照明燈帶能為采集證據提供光源,且在多個LED照明燈帶的照射下,淡化了人影;且傘本體通過第一連接臂和第二連接臂進行連接,這樣通過第一連接臂和第二連接臂轉折后,能提供更大的空間,使人體能在該空間下進行作業操作;且傘本體通過一蓄電池箱體提供電源,操作十分方便,在傘本體不使用的時候直接收起傘本體后置于套管內,該裝置不僅能淡化人影,提高證據采集的準確性,而且攜帶十分方便。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該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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