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玻璃熔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76872.5 | 申請日: | 2015-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587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明(設計)人: | 陳筱麗;郭富強;王震林;鄧宇;潘再勇;粟勇;李文龍;易平;王朝暉;詹夢思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5/06 | 分類號: | C03B5/06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蒲敏 |
| 地址: | 6101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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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熔化 裝置 | ||
1.玻璃熔化裝置,包括外堝(10)、鼓泡管(3)、出料管(5)和加熱裝置(11),所述鼓泡管(3)插入到外堝(10)內,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凸曲面體結構的內堝(4),所述內堝(4)設置在外堝(10)內的底部,在所述內堝(4)的凸曲面上設置有若干通孔(1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堝(4)設置在外堝(10)底面中心位置上,且內堝(4)與外堝(10)具有共同中心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堝(4)為非球面形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堝(4)為球形狀、橢球形狀、拋物面形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16)的直徑不大于內堝(4)與外堝(10)相交的交線周長的0.2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16)的數量為3-25個,且大小相等均勻分布。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堝(4)在外堝(10)底部所占面積為外堝(10)底部面積的0.3-0.9。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堝(4)在外堝(10)底部所占面積為外堝(10)底部面積的0.5-0.8。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5)設置在外堝(10)底部,其起始端位于內堝(4)底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5)水力直徑為內堝(4)在外堝(10)中最高高度的0.1-0.5。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堝(10)為底部倒圓角的圓柱形,倒角直徑為外堝(10)的截面直徑的0.1-0.6。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熔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堝(10)外包裹有耐火材料內層(14),在耐火材料內層(14)外還設置有耐火材料外層(13),且在耐火材料外層(13)和耐火材料內層(14)之間間隔有空腔(15),所述加熱裝置(11)設置在所述空腔(1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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