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76657.5 | 申請日: | 2015-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884482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16 |
| 發明(設計)人: | 余新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余新峰 |
| 主分類號: | G09F13/00 | 分類號: | G09F13/00;G09F9/3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717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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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遠程 智能 展示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廣告展示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商場內有很多展示商品的燈箱,但是這些燈箱僅具有展示的作用,其沒有對相關信息的收集作用,因此功能很差。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包括展示柜和控制臺,所述展示柜包括燈箱和設于燈箱上方的觸控展示屏,所述觸控展示屏通過有線或無線連接控制臺,所述控制臺包括顯示器和主機;通過主機將相關產品信息發布到展示柜的觸控展示屏上,此時如果有人在觸控展示屏體驗產品的時候,主機便會記錄下相關的體驗數據,保護用戶的各種信息和產品的信息,以此得到不同年齡段用戶的喜好,然后對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從而能夠更好的制定營銷計劃。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可以增加顧客與廣告展示柜之間的交互,可以更加有效的獲取用戶的喜好和相關數據,相對于現有的產品,其增加了收集信息的能力,從而能夠更好、更有效的制定營銷計劃。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展示柜、2-觸控展示屏、3-燈箱、4-顯示器、5-主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遠程智能展示裝置,包括展示柜1和控制臺,所述展示柜1包括燈箱3和設于燈箱3上方的觸控展示屏2,所述觸控展示屏2通過有線或無線連接控制臺,所述控制臺包括顯示器4和主機5;通過主機5將相關產品信息發布到展示柜1的觸控展示屏2上,此時如果有人在觸控展示屏2體驗產品的時候,主機5便會記錄下相關的體驗數據,保護用戶的各種信息和產品的信息,以此得到不同年齡段用戶的喜好,然后對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從而能夠更好的制定營銷計劃。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過主機5將相關產品信息發布到展示柜1的觸控展示屏2上,此時如果有人在觸控展示屏2體驗產品的時候,主機5便會記錄下相關的體驗數據,保護用戶的各種信息和產品的信息,以此得到不同年齡段用戶的喜好,然后對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從而能夠更好的制定營銷計劃。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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