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氣化劑輸送管及其地下燃料氣化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62545.4 | 申請日: | 2015-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877423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16 |
| 發明(設計)人: | 梁杰;梁鯤;王張卿;史龍璽;盛訓超;田海洋;李爽;梁棟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
| 主分類號: | E21B43/295 | 分類號: | E21B43/29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林貿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1 | 代理人: | 崔自京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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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氣化 輸送 及其 地下 燃料 系統 | ||
1.一種氣化劑輸送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化劑輸送管(3)包括水輸送管(3-1)和氣輸送管(3-2),所述水輸送管(3-1)和氣輸送管(3-2)組合在一起,所述水輸送管(3-1)的管腔和氣輸送管(3-2)管腔相互隔離,當所述氣化劑輸送管從直線狀態變為彎曲狀態或從彎曲狀態變為直線狀態時,所述水輸送管(3-1)的管腔和氣輸送管(3-2)管腔分別處于導通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劑輸送管(3),其特征在于:
所述氣輸送管(3-2)位于所述水輸送管(3-1)內或所述水輸送管(3-1)位于所述氣輸送管(3-2)內;或者,
所述氣輸送管(3-2)與所述水輸送管(3-1)并行連接;或者,
所述氣化劑輸送管(3)內設置有連續的軸向隔板(3-4),所述軸向隔板將所述氣化劑輸送管(3)的內腔分為兩個子內腔,其中,一個所述子內腔構成所述水輸送管(3-1)內腔,另一個所述子內腔構成所述氣輸送管(3-2)的內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化劑輸送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輸送管(3-1)的內腔間隔地設置有支撐骨架(3-3);和/或,所述氣輸送管(3-1)的內腔間隔地設置有支撐骨架(3-3)。
4.一種地下燃料氣化系統,包括地下氣化爐(2),所述地下氣化爐(2)有位于煤層(1)中的爐腔(2-1)、與該爐腔(2-1)連通并通向地面的進氣孔(2-2)、與該爐腔(2-1)連通并通向地面的出氣孔(2-3)和從該進氣孔(2-2)可進退地伸向該爐腔(2-1)內的氣化劑輸送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化劑輸送管是如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氣化劑輸送管(3),所述爐腔(2-1)中設置有霧化混合噴頭(4),所述氣化劑輸送管(3)中水輸送管(3-1)的進水口與水源連通,所述氣化劑輸送管(3)中氣輸送管(3-2)的進氣口與助燃氣源連通,所述出氣孔(2-3)連通有水氣分離器(12)的進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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