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328123.8 | 申請日: | 2015-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6780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23 |
| 發明(設計)人: | 楊海霞;呂碧升;陳巨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巨根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18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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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公交 站臺 廣告 媒介 裝置 | ||
1.一種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殼(8)、電子觸摸屏(1)、控制器(5)、由風扇葉片(4)、環形風道(2)、加熱絲(3)、進風口(9)和排風口(7)組成的無葉風扇,所述進風口(9)設置在所述外殼(8)上,所述風扇葉片(4)和加熱絲(3)設置在所述外殼(8)內部,所述排風口(7)設置在環形風道(2)處,所述電子觸摸屏(1)內嵌在環形風道(2)所圍成的長方形區域上,所述控制器(5)設置在所述外殼(8)內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8)底部還設置有固定腳(10),所述固定腳(10)通過螺絲固定在公交站臺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8)高度通過長方形的排風口(7)來確定,即排風口(7)最上端高度為1.8米,排風口(7)最下端高度為1.4米。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絲(3)在冬季溫度低的時候通過設置控制器(5)進行啟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公交站臺的廣告媒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風道(2)上部還設置有擋雨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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