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309256.0 | 申請日: | 2015-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56902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效洲;馬培碧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環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B90/06 | 分類號: | F23B90/06;F23L7/00;C10J1/20;C10J3/20;C10J3/8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獻智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34 | 代理人: | 楊獻智 |
| 地址: | 5107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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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氣化 實現 碳減排 系統 | ||
1.一種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包括:生物質氣化爐以及適于燃燒生物質氣燃料并排出含二氧化碳的煙氣的熱能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氣化劑入口通過管線與所述熱能設備的煙氣管道旁路連接;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生物質氣出口通過管線與所述熱能設備的燃燒器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通過管線與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氣化劑入口連接的氧氣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于將來自所述熱能設備的煙氣與來自所述氧氣源的氧氣混合后通過管線輸送至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所述氣化劑入口的混合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混合器與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所述氣化劑入口之間的引風機。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能設備為鍋爐或窯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為下吸式固定床氣化爐,所述氣化劑入口設置在氣化反應區的側面,所述生物質氣出口設置在所述氣化反應區的下方。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為上吸式固定床氣化爐,所述氣化劑入口設置在氣化反應區的下方,所述生物質氣出口設置在所述氣化反應區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于過濾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生成的生物質氣以除去焦油和灰塵的生物質氣過濾裝置,所述生物質氣過濾裝置設置于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所述生物質氣出口與所述熱能設備的所述燃燒器之間。
9.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于向所述生物質氣化爐提供水蒸汽作為氣化劑的一部分的水蒸汽提供源,所述水蒸汽提供源通過管線與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所述氣化劑入口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利用氣化爐實現碳減排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于向所述生物質氣化爐提供空氣作為氣化劑的一部分的空氣源,所述空氣源通過管線與所述生物質氣化爐的所述氣化劑入口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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