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壓氣機及具有該壓氣機的車用渦輪增壓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91201.1 | 申請日: | 2015-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8280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2 |
| 發明(設計)人: | 林偉青;陳曉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D29/44 | 分類號: | F04D29/44;F04D29/00;F02B37/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家新;蔡洪貴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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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壓氣 具有 渦輪 增壓 | ||
1.一種壓氣機,包括進氣通道(10)、與所述進氣通道(10)相通并位于所述進氣通道(10)外周的蝸腔(20)、置于所述進氣通道(10)內的軸體(30)以及組裝于所述軸體(30)并具有迎風側(401)的葉輪(40),所述壓氣機定義有平行于軸體(30)并朝向所述葉輪迎風側(401)的進氣方向(I),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通道(10)包括順序位于所述進氣方向(I)上的管部(101)內腔和縮頸部(102)內腔,所述葉輪(40)包括置于所述縮頸部(102)內且位于所述迎風側(401)的前端部(402),所述管部(101)內腔具有第一內徑(D1),所述縮頸部(102)內腔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內徑(D1)的第二內徑(D2),所述壓氣機還包括壓差式空氣流量計(50),所述壓差式空氣流量計(50)包括設置于所述管部(101)內腔的第一測壓位(501)和設置于所述縮頸部(102)內腔的第二測壓位(50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葉輪(40)的前端部(402)對應的縮頸部(102)內壁上設有供一部分氣體回流至進氣方向(I)上游并返回所述進氣通道(10)的回流腔(102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流腔(1021)包括與所述進氣通道(10)相通的下游入口(1022)和上游出口(1023),所述壓氣機還具有形成上游出口(1023)的導流部(6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部(101)內嵌設有作為所述導流部(60)的環狀擋片,所述環狀擋片的內徑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內徑(D2),所述環狀擋片遠離所述上游出口(1023)一側設有縮頸部輔件(70),所述縮頸部輔件(70)具有第二內徑(D2)。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部(101)內嵌設一個具有第二內徑(D2)的縮頸部輔件(70’),所述縮頸部輔件(70’)鄰近所述上游出口(1023’)的一端形成所述導流部(701’)。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氣機包括形成有所述蝸腔(20)的蝸殼本體(2),所述管部(101)包括一體形成于所述蝸殼本體(2)上的基管部(1011)以及與所述基管部(1011)接合的直管部(1012),所述基管部(1011)內腔和直管部(1012)內壁均具有所述的第一內徑(D1),所述縮頸部輔件嵌設接合所述基管部(1011)和直管部(1012),所述縮頸部輔件的外徑等于所述第一內徑(D1),所述縮頸部輔件的內徑等于所述第二內徑(D2)。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壓位(501)設置在所述直管部(1012)上,所述第二測壓位(502)設置在所述縮頸部輔件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蝸殼本體(2)的進氣通道(10)內壁沿周向設有環形沉槽(21),所述環形沉槽(21)內嵌設有一環狀體(80),所述環狀體(80)外周部與所述環形沉槽(21)內壁之間形成所述回流腔(1021”),所述環狀體(80)的兩端面與所述環形沉槽(21)的兩側壁形成可供進氣的下游入口(1022”)和出氣的上游出口(1023”)。
9.如權利要求3-5、7中任一項所述的壓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氣機用于車用渦輪增壓器。
10.一種車用渦輪增壓器,其具有如權利要求3-5、7中任一項所述的壓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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