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50890.1 | 申請日: | 2015-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419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永紅;來燦軍;王成志;王習文;傅仕峰;賈銀寶;鄧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65/02 | 分類號: | B62D6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黃燦 |
| 地址: | 101301 北京市順***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控制 車架 縱梁間 寬度 工裝 汽車 | ||
1.一種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
旋轉機構(1),所述旋轉機構(1)包括:第一套筒(11),所述第一套筒(11)上設置有通孔(12),位于所述第一套筒(11)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套筒(11)套接的第二套筒(13)和第三套筒(14),所述第二套筒(13)和所述第三套筒(14)上分別設置有螺紋結構;
與所述第一套筒(11)連接的轉軸(2),所述轉軸(2)穿設所述通孔(12)與所述第一套筒(11)垂直連接;
與所述第二套筒(13)連接的第一夾緊機構(3)和與所述第三套筒(14)連接的第二夾緊機構(4),其中:
所述第一夾緊機構(3)包括:與所述第二套筒(13)連接的第一套管(51),所述第一套管(51)內設置有螺紋,與所述第一套管(51)固定連接的第一夾緊裝置(6),所述第一夾緊裝置(6)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連接板(61)和第二連接板(62),與所述第一連接板(61)和所述第二連接板(62)垂直連接的第三連接板(63),其中所述第一連接板(61)和所述第二連接板(62)之間的距離大于第一縱梁(9)的寬度,所述第一套管(51)設置在靠近所述旋轉機構(1)的所述第一連接板(61)上;
所述第二夾緊機構(4)包括:與所述第三套筒(14)連接的第二套管(52),所述第二套管(52)內設置有螺紋,與所述第二套管(52)固定連接的第二夾緊裝置(7),所述第二夾緊裝置(7)包括:相互平行的第四連接板(71)和第五連接板(72),與所述第四連接板(71)和所述第五連接板(72)垂直連接的第六連接板(73),其中所述第四連接板(71)和所述第五連接板(72)之間的距離大于第二縱梁(10)的寬度,所述第二套管(52)設置在靠近所述旋轉機構(1)的所述第四連接板(71)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還包括:
與所述第一套筒(11)連接的懸掛機構(8),所述懸掛機構(8)包括:與所述第一套筒(11)連接的拉繩(81)和與所述拉繩(81)連接的連接桿(82),所述連接桿(82)上設置有掛鉤(83)。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繩(81)的數量為兩條。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61)、所述第二連接板(62)、所述第四連接板(71)和所述第五連接板(72)的內側設置有膠塊(64)。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51)的內徑大于所述第二套筒(13)的外徑;所述第二套管(52)的內徑大于所述第三套筒(14)的外徑。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61)和所述第二連接板(62)之間的距離與所述第一縱梁(9)的寬度之差大于等于50mm;所述第四連接板(71)和所述第五連接板(72)之間的距離與所述第二縱梁(10)的寬度之差大于等于50m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緊裝置(6)和所述第二夾緊裝置(7)均呈U字型結構。
8.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包括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控制車架縱梁間寬度的工裝。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海納川汽車底盤系統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250890.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電動車內置立管鎖
- 下一篇:地鐵車輛鋁蜂窩地板安裝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