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88729.6 | 申請日: | 2015-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057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02 |
| 發明(設計)人: | 樸海權;李錫旻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21/36 | 分類號: | B60R21/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青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84 | 代理人: | 鄭青松;金鳳華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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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步行者 保護 安全氣囊 裝置 | ||
1.一種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氣體發生器,安裝在車體并產生工作氣體;
主腔室,接收在所述氣體發生器產生的工作氣體,沿著所述車體的寬度方向膨脹;及
副腔室,連接于所述主腔室,并且通過所述主腔室接收工作氣體,向所述車體的A柱外側膨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腔室位于汽車擋風玻璃的前面,在所述主腔室的長度方向的一側連接所述副腔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引導部,連接所述主腔室與所述車體,并且引導所述主腔室的膨脹;及
第二引導部,連接所述副腔室與所述車體,并且設置成傾斜于所述第一引導部,引導所述副腔室的膨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引導部與所述第二引導部在設置所述氣體發生器的安裝支架沿著相互相反的對角線方向延長。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引導部與所述第二引導部以“X”字交叉并且連接于所述安裝支架。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引導部,從所述第二引導部分岔并連接于所述副腔室的多個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引導部連接于與所述車體面對的所述主腔室的內側面,
所述第二引導部連接于與所述車體面對的所述副腔室的內側面。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連接部件,設置在與所述A柱面對的所述副腔室的內側,并且連接與所述A柱面對的所述副腔室的內側面和與所述A柱隔開的所述副腔室的外側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連接部件具備使工作氣體通過的多個第一連接孔。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副腔室根據設置在其內側的第二連接部件被分隔成多個腔室。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配置在所述副腔室的多個腔室中的每個腔室連接至所述第二引導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連接部件具備使工作氣體通過的多個第二連接孔,并且在所述副腔室的內側沿著所述車體的寬度方向設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副腔室展開時,所述第二連接部件向所述A柱傾斜地設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
第三連接部件,位于與所述A柱面對的所述副腔室的內側,并且沿著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交叉的方向進行設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氣體排出部,設置在所述氣體發生器的外側,在所述氣體發生器產生的工作氣體的排出口配置在其兩側,來調節工作氣體的排出量。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氣體排出部包括:
第一排出口,朝向著所述副腔室的所述主腔室的一側排出工作氣體;
第二排出口,向與所述第一排出口相反的所述主腔室的另一側排出工作氣體。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步行者保護用安全氣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排出口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一排出口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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