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動售貨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88627.4 | 申請日: | 2015-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49660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2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曉南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曉南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11/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匯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96 | 代理人: | 張淑賢;毛軍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售貨 | ||
1.一種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自動售貨機本體和體外自動除顫器;所述體外自動除顫器設置于所述自動售貨機本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售貨機本體包括:
柜體、第一傳送機構和控制電路;
所述柜體的前表面設有飲料展示機構、飲料選擇機構、付款機構、取物口、顯示屏和除顫器容置機構;所述第一傳送機構和所述控制電路設置在所述柜體內,所述柜體內還設有飲料儲藏室;
所述控制電路分別與所述飲料選擇機構、付款機構、顯示屏和第一傳送機構相連;所述第一傳送機構分別與所述飲料儲藏室和所述取物口相連;所述體外自動除顫器設置在所述除顫器容置機構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機構包括:
刷卡機構和/或投幣機構;
所述付款機構包括投幣機構時,還包括儲幣機構;所述傳送機構分別與所述投幣機構和所述儲幣機構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付款機構包括投幣機構時,還包括:
設置于所述柜體前表面的取幣口和設置于所述柜體內的第二傳送機構,所述取幣口與所述第二傳送機構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飲料展示機構設置于所述柜體前表面的左上方,所述顯示屏設置于所述柜體前表面的右上方,所述取物口設置于所述柜體前表面的左下方;所述除顫器容置機構設置于所述顯示屏的下方;所述付款機構設置于所述飲料展示機構和所述取物口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柜體的后表面設有柜門,所述柜門的一側與所述柜體轉動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柜門的另一側通過門鎖與所述柜體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柜體的上表面設有通風孔。
9.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柜體上還設有監控機構,所述監控機構與所述控制電路相連。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信電路,所述通信電路與所述控制電路相連。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劉曉南,未經劉曉南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188627.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終端
- 下一篇:電腦主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