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甲魚捕捉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85240.3 | 申請日: | 2015-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6291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亞根;謝中富;羅鸰飛;謝仁法;胡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紹興中亞工貿園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K80/00 | 分類號: | A01K80/00 |
| 代理公司: | 紹興市越興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20 | 代理人: | 蔣衛東 |
| 地址: | 3120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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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甲魚 捕捉 | ||
1.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探爪(1),所述的探爪(1)與一柄桿(3)相連,所述探爪(1)包括爪座(11)和探刺(12),所述的爪座(11)一端連接探刺(12)另一端連接柄桿(3);所述的爪座(11)上還設置有抓手(2),所述抓手(2)的一面為抓手心(29)另一邊是抓手背(28);所述的抓手(2)上設有若干爪指(21),所述的爪指(21)設置于抓手心(29)的一側;所述的抓手(2)的數量為兩個,所述的抓手(2)對稱設置于爪座(11)的兩側,且所述的抓手(2)分別與爪座(11)鉸接;所述的抓手(2)以其與爪座(11)的鉸接軸為轉軸向下翻轉合攏兩個抓手心(29)相對且兩副爪指(21)合圍成一個空腔,同時所述探刺(12)位于空腔的上部,空腔的下部為甲魚的夾持部位;所述柄桿(3)上還套設有可在柄桿(3)上來回移動的滑動把手(31),所述滑動把手(31)上對稱設置有一對第一傳動桿座(310);所述抓手(2)的抓手背(28)上分別對稱設置有第二傳動桿座(210),同時位于柄桿(3)同側的第一傳動桿座(310)和第二傳動桿座(210)通過一傳動桿(35)連接,且所述的傳動桿(35)的兩端分別與第一傳動桿座(310)和第二傳動桿座(210)活動鏈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柄桿(3)上還套設有一個第一回位彈簧(4),所述的第一回位彈簧(4)為螺旋彈簧;所述的第一回位彈簧(4)設置于滑動把手(31)的下方,且所述第一回位彈簧(4)位于滑動把手(31)和爪座(11)之間的柄桿(3)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爪座(11)和第一回位彈簧(4)之間還設有限位器(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柄桿(3)和滑動把手(31)上還設有止動定位裝置;所述的止動定位裝置包括若干定位齒(331)和定位銷(332),所述的定位齒(331)成一直線排列于柄桿(3)上,所述定位齒(331)的排列方向與滑動把手(31)的滑動方向一致;所述的滑動把手(31)上遠離爪座(11)的一端為其上端,所述的上端端口(36)為滑動范圍不超出定位齒(331)的兩端;所述的定位齒(331)的齒型為一面是直角另一面是斜角,其中所述定位齒(331)上面的斜角面朝向上端端口(36)方向,所述定位齒(331)的另一面為直角型;所述定位銷(332)設置于滑動把手(31)的上端端口(36)上,所述定位銷(332)包括卡頭(3329)、按壓柄(3328)、第二回位彈簧(3323)和銷孔(3320),所述的銷孔(3320)位于定位銷(332)的中部,所述的卡頭(3329)和按壓柄(3328)位于定位銷(332)的兩端,所述定位銷(332)通過銷孔(3320)鉸接于端口(36)上,所述定位銷(332)便形成以銷孔(3320)為支點的杠桿,其中卡頭(3329)通過第二回位彈簧(3323)始終緊貼于端口(36)外側的定位齒(331)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或4所述的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動把手(31)上外部還設有一個用于腳踩的踏板(317),所述踏板(317)垂直于滑動把手(31)設置,且所述踏板(317)設置于滑動把手(31)上靠近與爪座(11)的一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甲魚捕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爪指(21)的指尖部為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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