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輪胎硫化機中心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79313.8 | 申請日: | 2015-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143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30 |
| 發明(設計)人: | 謝義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謝義忠 |
| 主分類號: | B29C35/00 | 分類號: | B29C35/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 |
| 地址: | 354200 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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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胎 硫化 中心 機構 | ||
1.一種輪胎硫化機中心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以夾緊硫化膠囊的上夾盤和下夾盤,所述上、下夾盤中部穿設有帶伸縮桿的缸筒,所述下夾盤固連于缸筒上端部,上夾盤與所述伸縮桿上端相連接;所述上、下夾盤之間設置有環形密封座;所述下夾盤內開設有環形槽,所述下夾盤周側均布有連通環形槽和硫化膠囊內腔的硫化介質噴射口,所述硫化介質噴射口與下夾盤徑向夾角為35~90°,所述硫化介質噴射口以與水平方向夾角不同分為三組沿下夾盤圓周方向交替分布,位于硫化介質噴射口下方的下夾盤周側還設置有硫化介質回流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硫化機中心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介質回流口沿下夾盤圓周分布的角度范圍小于10°;第一組硫化介質噴射口與水平方向夾角為10~20°,第二組硫化介質噴射口與水平方向夾角為35~45°,第三組硫化介質噴射口與水平方向夾角為60~7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輪胎硫化機中心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夾盤底部穿設有分別與環形槽和硫化介質回流口相連通的硫化介質進管和硫化介質出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輪胎硫化機中心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缸筒的伸縮桿穿入上夾盤中孔,上夾盤中孔上端設有頂著伸縮桿上端的孔臺,所述上夾盤上端設置有鎖緊螺釘,所述鎖緊螺釘的桿部伸入上夾盤中孔并與伸縮桿上端面的螺紋孔鎖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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