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學放大組合鏡、頭戴顯示光學系統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30502.6 | 申請日: | 2015-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152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琴華;宋海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5/04 | 分類號: | G02B25/04;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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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放大 組合 顯示 光學系統 設備 | ||
1.一種光學放大組合鏡,在頭戴式虛擬現實顯示設備中使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放大組合鏡包括一組中心鏤空的聚焦薄型光學元件和一組帶透明平板裙邊的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所述聚焦薄型光學元件和所述帶透明平板裙邊的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疊合在一起,聚焦薄型光學元件中心鏤空區域與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的凸起部分緊密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薄型光學元件和所述帶透明平板裙邊的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疊合在一起時,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的裙邊與聚焦薄型光學元件部分或完全重疊在一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薄型光學元件內徑帶下沉的搭接沿,搭接沿與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的裙邊相吻合。
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鏡為球面透鏡或非球面透鏡或自由曲面光學透鏡;所述聚焦薄型光學元件為菲涅爾透鏡或菲涅爾波帶片或二元光學元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鏡表面刻有用于消色差的紋路。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的焦距與聚焦薄型光學元件之間的焦距差小于10毫米。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其特征在于,聚焦薄型光學元件與帶透明平板裙邊的凸透鏡或組合凸透鏡通過光學膠合方式結合在一起。
8.頭戴顯示光學系統,包括圖像顯示源和光學放大鏡組,圖像顯示源顯示的光信息,經光學放大鏡組放大后的投影虛像由人眼接收,其特征在于,光學放大鏡組包括至少一片權利要求1至7所述的光學放大組合鏡。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顯示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放大鏡組還包括一片或多片聚焦薄型光學元件,聚焦薄型光學元件位于光學放大組合鏡遠離人眼一端,圖像顯示源顯示的光信息先經過聚焦薄型光學元件,再經光學放大組合鏡射入人眼。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顯示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放大鏡組還包括一片或多片凸透鏡,凸透鏡位于光學放大組合鏡遠離人眼一端,圖像顯示源顯示的光信息先經過凸透鏡,再經光學放大組合鏡射入人眼。
11.頭戴式虛擬現實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組和或兩組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頭戴顯示光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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