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止血器材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12663.2 | 申請日: | 2015-0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008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徐陳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碩晨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12 | 分類號: | A61B17/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偉 |
| 地址: | 中國臺灣苗栗縣***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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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止血 器材 | ||
1.一種止血器材,用于止住患者鼻腔內部的出血,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托板,具有一承載部與一托持部,所述托持部自所述承載部的第一端向下延伸,用于供患者托持并在施力時可使所述承載部朝患者的鼻孔移動;以及
至少一可膨脹體,具有一頭部與一身部,所述頭部外露有一抵壓面,所述抵壓面于所述頭部膨脹后抵住患者鼻腔內部的出血部位;所述身部的尾端植設于所述承載部的第二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膨脹體可選擇黏貼、鎖附、射出結合以及卡接之其中至少一種方式植設于所述承載部;所述可膨脹體在成形時被壓縮,俾使所述頭部在未膨脹時能順利進入患者鼻腔;所述可膨脹體在吸液膨脹后的側邊形體近似于倒L字形或T字形且可延伸而抵住患者鼻腔內部的出血部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膨脹體的頭部大于身部,使所述可膨脹體膨脹前的側邊形體近似于1字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上形成有擴孔,用于在使用時容納患者的鼻尖。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兩個可膨脹體,所述兩個可膨脹體隔開設置,使能在使用時順利分別穿進患者的左右兩鼻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的第二端自邊緣向內延伸出一斷開槽,所述斷開槽包括一左懸臂與一右懸臂,以供分別設置所述兩個可膨脹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還具有折斷結構,俾供斷開所述左懸臂與所述右懸臂。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上形成有擴孔,用于在使用時容納患者的鼻尖,其中,所述擴孔形成于斷開槽的延伸尾端。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膨脹體選擇含聚乙烯醇泡棉材料制成;所述托板選擇塑料材料制成,且還具有一補強體,所述補強體設置于所述承載部與所述托持部的相交處;所述可膨脹體可填入用于治療患者鼻腔內部出血的藥物。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部上可形成多個墻體,以定義出所述可膨脹體身部尾端的植設區域。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植設區域的左、右兩邊界的距離尺寸大于所述可膨脹體的寬度尺寸。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膨脹體包含通孔,所述通孔分別于所述頭部與所述身部具有開口,所述承載部形成與所述通孔連通的開孔。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還設有感測試紙,接觸所述可膨脹體,用以感測并顯示所述可膨脹體的狀態。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止血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測試紙感測所述可膨脹體的吸液狀態或所吸收液體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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