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非直射式光源的LED車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03228.3 | 申請日: | 2015-0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4379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01 |
| 發明(設計)人: | 凡士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汗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2 | 分類號: | F21S8/12;F21V19/00;F21V15/04;F21V13/02;F21W101/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戴建波;段建軍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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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直射 光源 led 車燈 | ||
1.一種具有非直射式光源的LED車燈,包括支架、后殼和反光杯,所述支架與所述后殼固定連接,所述后殼限定有一容納槽,所述反光杯設置在所述容納槽內且與所述后殼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LED車燈還包括:
第一光源模組,設置在所述反光杯內,所述第一光源模組包括光源支撐件和第一LED光源組件,所述光源支撐件與所述后殼可拆卸地固定連接且具有朝向所述反光杯底部傾斜的光源安裝面,所述光源安裝面與所述光源支撐件底面之間的夾角為45度至75度,所述第一LED光源組件設置在所述光源安裝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安裝面與所述光源支撐件底面之間的夾角為55度至65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支撐件具有相對設置的兩個光源安裝面,每一所述光源安裝面上分別設置有一個所述第一LED光源組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具有遮光片,所述遮光片在所述LED車燈的出光方向上設置在所述第一光源模組的前側,以遮擋所述第一光源模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限定有三個反射腔,每一所述反射腔內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一光源模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在與所述光源安裝面相鄰的光源支撐件側面上設置有用于固定導線的線卡。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LED車燈進一步包括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后殼前端部的第二光源模組,所述第二光源模組包括面蓋和形成為環狀的第二LED光源組件,所述第二LED光源組件環繞所述反光杯的前端部設置,所述面蓋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二LED光源組件的出光側且覆蓋所述LED車燈的出光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LED光源組件包括連接環和環形LED燈板,所述連接環限定有環形凹槽,所述環形LED燈板安裝在所述環形凹槽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
支架底板,在其一表面上形成有引導柱;
彈性防震件,套裝在所述引導柱上,且在所述引導柱的軸線方向上延伸至超出所述引導柱的前端面;
燈具安裝件,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以及連接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二側壁的連接板,所述后殼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二側壁上,所述連接板由所述彈性防震件所夾持;
緊固件,與所述引導柱的前端部固定連接并壓緊所述彈性防震件,從而使得所述彈性防震件固定在所述支架底板上并夾緊所述連接板。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LED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防震件包括兩個相互接觸的彈性墊圈,所述的兩個彈性墊圈共同限定出一凹槽,所述連接板夾持在所述凹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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