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能夠直接打印電視顯示信息的電視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079957.X | 申請日: | 2015-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78697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19 |
| 發明(設計)人: | 陳啟均;張建;張雷鳴;楊松;程曉蘭;楊斌;張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41 | 分類號: | H04N21/41 |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標專利事務所 51213 | 代理人: | 秦華云 |
| 地址: | 621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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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能夠 直接 打印 電視 顯示 信息 設備 | ||
1.一種能夠直接打印電視顯示信息的電視設備,它包括電視機(1)、與電視機(1)相連接的機頂盒(2),所述電視機(1)包括電視電源,所述機頂盒(2)內設有微處理器(3),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微型打印機(6),所述電視機(1)內還設有打印數據存儲器(4)、打印機電源(5),所述微處理器(3)通過數據線與打印數據存儲器(4)連接,所述微處理器(3)通過數據線與打印機電源(5)連接;所述微型打印機(6)設置在所述機頂盒(2)內,且所述機頂盒(2)上還設有與微型打印機(6)相匹配的出紙口,或者所述微型打印機(6)設置在所述電視機(1)內,且所述電視機(1)上還設有與微型打印機(6)相匹配的出紙口;所述微型打印機(6)通過數據線與微處理器(3)連接,所述微型打印機(6)與打印機電源(5)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處理器(3)上設有差分信號USB接口,所述微型打印機(6)上設有USB接口,所述差分信號USB接口通過數據線與USB接口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印機電源(5)是從電視電源上分出來的模擬電源,所述模擬電源與微型打印機(6)相匹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印機電源(5)是與微型打印機(6)相匹配的蓄電池。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與電視電源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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