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廂式四輪雙引擎電動大轎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068796.4 | 申請日: | 2015-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5864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26 |
| 發明(設計)人: | 周符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周符明 |
| 主分類號: | B60K1/02 | 分類號: | B60K1/02;B60K1/04;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0007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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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廂式四輪雙 引擎 電動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尤其是一種廂式四輪雙引擎電動大轎,簡稱:大轎,包含3座大轎、4座大轎、5座大轎、7座大轎四個車型,屬于機電和電動車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電動車熱”在我國已經持續了多年,這些年里出現了許多離線式電動車,如電動自行車、電動小汽車、電動大客車等,若以成敗論之,雖然不能說這些電動車是全然“失敗”,但若從動力系統的角度看,目前也只能說只成功了“半部車”,這就是“兩輪”的電動自行車,因為電動自行車的動力系統真正做到了“最簡”,僅一臺電機、一副蓄電池,中間插一個調速器而已。“科學本身就應該追求簡單性原則,任何事情都是越簡單越好,夠了就行”,我國著名科學家中科院院士李小文如是說。
總結中外三十年來的電動車研制經歷,我們似可得出“輕、小、簡、便、省”五個字,并將這五個字作為衡量一輛電動車設計成敗的“標桿”:
所謂“輕”,是指電動車的自身重量要小,重量小就意味著其所需攜帶的蓄電池就少;其所需攜帶的蓄電池越少,也就意味著其自身重量也就能夠越小,它們相輔相成、互為因果,因此,電動車設計應調動一切技術手段,盡可能地減輕其自身重量。
所謂“小”,除了“只有小才可能輕”的含義外,主要是指其能否融入當今社會,而“小”也許是當下電動車能夠“插入”當今紛繁擁擠的城市布局和交通環境的唯一辦法。
所謂“簡”,主要是指電動車要充分利用電動力的優長,必須去掉一切可能去掉的部件以簡化設計。如去掉通常為汽車動力系統所不可或缺的離合器、差速器、變速箱、自動變速器等。
所謂“便”,是指“充電方便”,事實證明,沒有那種充電方式比利用無處不在的“市電”直接充電來的方便,那種需要依靠特別設計的“充電樁”才能運行的電動車,恐怕最終都只能落得“曇花一現”。
所謂“省”,是指造價低和購買、使用費用省。相比之下,電動車的構造要比汽車簡單的多,那種一輛電動車的售價動輒就是一輛小汽車價格的幾倍,是違背市場基本法則的,即便有“補貼”也是鮮有人問津的。
實用新型內容
一種廂式四輪雙引擎電動大轎,簡稱:大轎,包含3座大轎、4座大轎、5座大轎、7座大轎四個車型,其特征是包括:前排駕座、后排座位、中排座位、兩后輪、兩同體電機、方向盤、電子差速器、調速和制動電源模塊、駕駛控制臺、鋰電池、電池倉;所述大轎只有一個且居于中間的所述前排駕座;所述兩同體電機架在所述兩后輪上;所述后排座位位于所述兩后輪和所述兩同體電機之上;所述中排座位僅為所述5座、7座大轎所有;所述調速和制動電源模塊放置在所述駕駛控制臺里;所述鋰電池置于所述電池倉內;所述電子差速器位于所述方向盤的連桿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自重較輕的大轎,其載重自重比為42.85%,比一般小汽車25%的載重自重比高近18個百分點。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乘載人數相同的情況下,其投影面積只有三廂小汽車54.17%的大轎。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其動力系統僅包含:兩同體電機(雙引擎)、調速和制動電源、鋰電池的大轎。
本實用新型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只需利用現有“市電”,即能解決充電問題的大轎。
本實用新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搶占”離線式電動車的技術制高點!正如汽車產業對于20世紀發達國家的經濟一樣,21世紀的電動車產業對于當今“大國經濟”同樣命運攸關,因為誰登上了這個“制高點”,誰就意味著掌握了自己的經濟命運,甚至掌握了本世紀世界經濟發展的主導權。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3座大轎的側視和俯視兩面示意圖。
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4座大轎的側視和俯視兩面示意圖。
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5座大轎的側視和俯視兩面示意圖。
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7座大轎的側視和俯視兩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作為電動車,大轎共包含3座、4座、5座、7座四個車型,這四個車型除因座位不同而形成的諸如在面積、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的差別外,它們的布局、組件和結構等卻是基本一致的,因此,本實用新型將它們并作一份申請、納入一份說明書來敘述,文中凡主語為“大轎”的,即包含大轎的四個車型,除非指明是幾座大轎,如“3座大轎”即是指有3個座位的大轎,以此類推有4座大轎、5座大轎和7座大轎。
下面我們先將4幅附圖悉數“錄入”,并作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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