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型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003602.2 | 申請日: | 2015-0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34135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伍毅;李域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銀鋼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6/65 | 分類號: | B62M6/65;B62K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一格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6 | 代理人: | 劉佳 |
| 地址: | 400709 ***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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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電動車 | ||
1.一種新型電動車,包括前輪組合(1)、車架、車座(2)和后車輪組合(4),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組合(1)包括方向把(11)立柱(15)和前車輪(14),所述方向把(11)在立柱(15)的上端,所述方向把(11)上設有電源開關(12),所述車架由兩根粗壯的撐桿構成,在兩根所述撐桿的后端連接有后車輪組合(4),每根所述撐桿均由第一彎折段(31)、第一水平段(32)、第二彎折段(33)、第三彎折段(34)和第二水平段(35)組成,兩個所述第一彎折段(31)的前端均斜向上伸出并與前輪組合(1)的對應位置焊接固定,在兩個所述第一水平段(32)之間固設有踏板(36),在所述踏板(36)內設置有蓄電池(5);兩個所述第一水平段(32)均向后伸出,每個第一水平段(32)的后端均斜向上彎折形成第二彎折段(33),每個所述第二彎折段(33)的上端均斜向前彎折形成第三彎折段(34),兩個所述第三彎折段(34)的上部均向前水平彎折形成第二水平段(35),兩個所述第二水平段的頂部設有車座(2);所述后車輪組合(4)包括后車輪(42),所述前車輪(14)和后車輪(42)的輪胎面寬度均為180~250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5)的上部斜向后傾斜,并與垂直方向的夾角為30°~3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兩根所述撐桿的直徑為28~4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36)為一個空腔體,所述蓄電池(5)固設在該空腔體內,所述空腔體內還設有控制器(37),所述控制器(37)與蓄電池(5)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36)的上板面距離地面的高度為75~100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車輪(42)上設有輪轂電機(41),所述輪轂電機(41)與后車輪(42)的輪軸連接固定,該輪轂電機(41)與控制器(37)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輪(14)和后車輪(42)的輪胎面寬度均優選為2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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