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及提醒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511032113.0 | 申請日: | 2015-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354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01 |
| 發明(設計)人: | 高素雅;林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魅族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 地址: | 519085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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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息 通知 提醒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當消息通知的提醒方式為第一提醒方式時,接收消息通知;
檢測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是否為預設聯系人;
當檢測到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為所述預設聯系人時,將所述消息通 知的提醒方式由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轉為第二提醒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 預設聯系人包括通訊錄聯系人、通話記錄中聯系人、或數據通信記錄中聯 系人;
所述第一提醒方式為靜音提醒模式,所述第二提醒方式為振動提醒模 式和/或鈴聲提醒模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 括:
輸出所述消息通知,并執行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和/或所述鈴聲提醒模 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 預設聯系人為黃頁號碼聯系人;
所述第一提醒方式為振動提醒模式和/或鈴聲提醒模式,所述第二提 醒方式為靜音提醒模式。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是否為預設聯系人的步驟之前, 還包括:
檢測所述消息通知對應的應用程序是否為預設應用程序;
當所述消息通知對應的應用程序為所述預設應用程序時,進入檢測所 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是否為預設聯系人的步驟。
6.一種消息通知的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單元,用于當消息通知的提醒方式為第一提醒方式時,接收消息 通知;
第一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是否為預設聯系人;
切換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一檢測單元檢測到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為 所述預設聯系人時,將所述消息通知的提醒方式由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轉為 第二提醒方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預設聯系人包括通訊錄聯系人、通話記錄中聯系人、或數據通信記錄中聯 系人;
所述第一提醒方式為靜音提醒模式,所述第二提醒方式為振動提醒模 式和/或鈴聲提醒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 括:
處理單元,用于輸出所述消息通知,并執行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和/或 所述鈴聲提醒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預設聯系人為黃頁號碼聯系人;
所述第一提醒方式為振動提醒模式和/或鈴聲提醒模式,所述第二提 醒方式為靜音提醒模式。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消息通知的提醒裝置,其特 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消息通知對應的應用程序是否為預設應 用程序;
所述第一檢測單元,具體用于當所述第二檢測單元檢測到所述消息通 知對應的應用程序為所述預設應用程序時,檢測所述消息通知的發送者是 否為預設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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