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穿戴式輔助助聽系統、可攜式通信裝置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1018986.6 | 申請日: | 2015-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40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許志憲 | 申請(專利權)人: | 許志憲 |
| 主分類號: | H04R25/00 | 分類號: | H04R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55 | 代理人: | 張雅軍,秦小耕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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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輔助 系統 可攜式 通信 裝置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助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聽系統包含:
一可攜式通信裝置,包括一麥克風單元、一通信單元,及一電連接于該麥克風單元與該通信單元的處理單元;及
一耳機裝置,包括一揚聲器、一通信模塊及一電連接于該揚聲器與該通信模塊的處理模塊,該通信模塊信號連接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通信單元;
當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處理單元操作于一助聽模式,該處理單元能經由該麥克風單元接收一音頻信號,并能經由該通信單元將該音頻信號傳送給該耳機裝置;
該耳機裝置的該處理模塊能經由該通信模塊接收該音頻信號,并能經由該揚聲器輸出該音頻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通信單元為一藍牙通信單元,該耳機裝置的該通信模塊為一藍牙通信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還包括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助聽模式切換按鈕,當該處理單元經由該助聽模式切換按鈕接收到一助聽模式切換信號,該處理單元進入或離開該助聽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還包括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緊急撥號按鈕,及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無線通信單元,該無線通信單元連接于一電話網絡,當該處理單元經由該緊急撥號按鈕接收到一緊急撥號信號,該處理單元經由該無線通信單元撥打一默認電話號碼。
5.一種可攜式通信裝置,適于與一耳機裝置通信,該耳機裝置包括一揚聲器、一通信模塊及一電連接于該揚聲器與該通信模塊的處理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包含:
一麥克風單元;
一通信單元,信號連接于該耳機裝置的該通信模塊;及
一處理單元,電連接于該麥克風單元與該通信單元;
當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處理單元操作于一助聽模式,該 處理單元能經由該麥克風單元接收一音頻信號,并能經由該通信單元將該音頻信號傳送給該耳機裝置;
該耳機裝置的該處理模塊能經由該通信模塊接收該音頻信號,并能經由該揚聲器輸出該音頻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通信單元為一藍牙通信單元,該耳機裝置的該通信模塊為一藍牙通信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還包含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助聽模式切換按鈕,當該處理單元經由該助聽模式切換按鈕接收到一助聽模式切換信號,該處理單元進入或離開該助聽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攜式通信裝置還包含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緊急撥號按鈕,及一電連接于該處理單元的無線通信單元,該無線通信單元連接于一電話網絡,當該處理單元經由該緊急撥號按鈕接收到一緊急撥號信號,該處理單元經由該無線通信單元撥打一默認電話號碼。
9.一種助聽系統的控制方法,該助聽系統包含一可攜式通信裝置及一耳機裝置,該可攜式通信裝置包括一麥克風單元、一通信單元及一處理單元,該耳機裝置包括一揚聲器、一通信模塊及一處理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聽系統的控制方法包含:
當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處理單元操作于一助聽模式,該處理單元經由該麥克風單元接收一音頻信號,并經由該通信單元將該音頻信號傳送給該耳機裝置;及
該耳機裝置的該處理模塊經由該通信模塊接收該音頻信號,并經由該揚聲器輸出該音頻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助聽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的該通信單元是通過藍牙協定將該音頻信號傳送給該耳機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助聽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可攜式通信裝置還包括一助聽模式切換按鈕,當該處理單元經由該助聽模式切換按鈕接收到一助聽模式切換信號,該處理單元進入 或離開該助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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