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防潮配電箱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933723.1 | 申請日: | 2015-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877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威武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B1/28 | 分類號: | H02B1/2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1700 天津市武清區(qū)楊村***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潮 配電箱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電力設備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防潮配電箱。
背景技術
配電箱是配電系統(tǒng)中不可缺少的專用設備:按照安裝方式的不同,可分為落地式和壁掛式兩種類型;按照安裝環(huán)境的不同,可分為戶外用和戶內用兩種類型。配電箱一般由底座、連接在底座上的側板和連接在側板上的箱蓋構成,但目前的配電箱一般不具備防潮功能,一旦到了梅雨季節(jié),配電箱中的空氣相對潮濕,從而使得配電箱中的電力設備很容易受潮而損壞,甚至還會引發(fā)觸電事故。
發(fā)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潮效果好的防潮配電箱。
本發(fā)明的防潮配電箱,包括底座、連接在底座上且由四塊側板圍成的箱體及連接在箱體上的箱蓋,其中一塊側板上連接有箱門,相鄰側板之間連接有擋板,所述擋板與箱蓋之間留有間隙,所述擋板與側板之間設置有用于容納電熱管的容腔,所述電熱管通過安裝座與擋板連接,所述側板下部設有與容腔相通的進風口,所述底座內部設置有空腔,所述空腔中安裝有濕度傳感器和控制器,所述底座內壁上安裝有風機,所述底座側壁上設置有與風機相配的出風口,所述底座與側板之間設置有通風板,所述通風板上均布有通孔,所述風機、濕度傳感器和電熱管均與控制器電連接。
本發(fā)明的防潮配電箱,其中,所述進風口中設置有過濾網(wǎng)。
本發(fā)明的防潮配電箱,其中,所述出風口處設置有百葉窗。
本發(fā)明的防潮配電箱,其中,所述擋板兩端設置有與側板貼合的延伸邊。
本發(fā)明的防潮配電箱,其中,所述擋板與側板焊接。
本發(fā)明有益效果:當濕度傳感器感應到本發(fā)明內部的空氣濕度超過預設值時,控 制器開啟電熱管和風機工作,風機工作時,外部環(huán)境中的空氣從進風口進入到擋板與側板之間的容腔中,進入到容腔中的空氣被電熱管加熱,被加熱后的空氣通過擋板與箱蓋之間的間隙進入到箱體中,進入到箱體中的熱空氣實現(xiàn)對箱體內部的電力設備的除濕,對電力設備除濕后的空氣通過通風板中的通孔進入到底座中的空腔中,最終通過風機和出風口排出到外部環(huán)境中;濕度傳感器對本發(fā)明內部的空氣濕度實時監(jiān)控,當空氣濕度達到要求時,控制器停止電熱管和風機的工作;通過電熱管實現(xiàn)了對進入到本發(fā)明中的空氣的加熱,加熱后的空氣則實現(xiàn)了對電力設備的除濕,從而保證了電力設備的干燥,避免了電力設備因受潮而損壞,也遏制了觸電事故的發(fā)生;同時由于熱空氣從擋板與箱蓋之間的間隙進入到箱體中,且經(jīng)過除濕后的空氣最終通過底座上的出風口排出,在此過程中,熱空氣完全穿過箱體中的電力設備,從而有效提升了對電力設備的除濕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發(fā)明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fā)明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去掉箱蓋后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底座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中的電路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4所示的防潮配電箱,包括底座1、連接在底座1上且由四塊側板21圍成的箱體2及連接在箱體2上的箱蓋3,其中一塊側板21上連接有箱門4,相鄰側板21之間連接有擋板5,所述擋板5與箱蓋3之間留有間隙,所述擋板5與側板21之間設置有用于容納電熱管6的容腔7,所述電熱管6通過安裝座8與擋板5連接,所述側板21下部設有與容腔7相通的進風口22,所述底座1內部設置有空腔11,所述空腔11中安裝有濕度傳感器9和控制器10,所述底座1內壁上安裝有風機12,所述底座1 側壁上設置有與風機12相配的出風口13,所述底座1與側板21之間設置有通風板14,所述通風板14上均布有通孔15,所述風機12、濕度傳感器9和電熱管6均與控制器10電連接,所述進風口22中設置有過濾網(wǎng)23,所述出風口13處設置有百葉窗16,所述擋板5兩端設置有與側板21貼合的延伸邊51,所述擋板5與側板21焊接。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本發(fā)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jīng)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天津市威武科技有限公司,未經(jīng)天津市威武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933723.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