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的方法、系統(tǒng)及資金管理服務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928748.2 | 申請日: | 2015-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868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銀信網(wǎng)銀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G06Q40/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匯智容達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44238 | 代理人: | 潘中毅,熊賢卿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濱河路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電子 憑證 購買 保險 方法 系統(tǒng) 資金 管理 服務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子商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的方法、系統(tǒng)及資金管理服務器。
背景技術
隨著計算機、網(wǎng)絡及現(xiàn)代通信技術的日益發(fā)展,電子商務應用也逐漸走入了千家萬戶,成為被人們所熟悉的一種交易方式之一。電子商務利用Internet平臺將傳統(tǒng)商務活動中的參與各方(買家、賣家、物流公司、金融機構等)連接在一起,通過將整個交易過程網(wǎng)絡化、電子化、信息化,減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但是,現(xiàn)行的電子商務應用中,例如網(wǎng)上購物時,可購買一些保險,包括退貨運費險、貨到不付款保險、貨物運輸破損險等,又如買飛機票時可選擇航意險,買車后可選擇車險,買電子產(chǎn)品后選擇售后維修險等諸多保險種類。但在這個購買過程中,資金的傳遞主要還是依賴傳統(tǒng)的電子直接轉賬支付的方式或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完成,交易形式過于單一,并且第三方支付平臺也存在一些風險,因此也無法完全確保消費者網(wǎng)絡交易的安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的方法、系統(tǒng)及資金管理服務器,能夠有效提高支付安全性。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的方法,包括:
步驟S1,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根據(jù)開證請求開出投保人用于購買保險的電子憑證,凍結投保人的賬戶中與保險費相等的資金或授信額度;
步驟S2,在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根據(jù)收證指令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對所述電子憑證的收證后,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根據(jù)接收到的申請解付信息,判斷是否達到解付條件,若達到解付條件則解付保險費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若未達到解付條件或者未接收到申請解付信息則執(zhí)行所述電子憑證失效。
其中,所述開證請求是由投保人直接向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發(fā)送,或者是投保人根據(jù)保險人的請求,向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發(fā)送。
其中,在所述步驟S3之前還包括:
判斷是否收到退回所購買保險的信息,若是則執(zhí)行所述電子憑證失效,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3。
其中,執(zhí)行所述電子憑證失效具體是指電子憑證將由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退回給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
其中,所述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解付保險費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是指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將凍結的投保人與保險費相等的資金轉付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或者將凍結的投保人與保險費相等的授信額度對應金額的資金轉付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的系統(tǒng),包括:
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用于根據(jù)開證請求開出投保人用于購買保險的電子憑證,凍結投保人的賬戶中與保險費相等的資金或授信額度;還用于根據(jù)接收到的申請解付信息,判斷是否達到解付條件,若達到解付條件則解付保險費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若未達到解付條件或者未接收到申請解付信息則執(zhí)行該電子憑證失效;以及
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用于根據(jù)收證指令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對所述電子憑證的收證。
其中,所述開證請求是由投保人直接向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發(fā)送,或者是投保人根據(jù)保險人的請求,向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發(fā)送。
其中,所述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還用于判斷是否收到退回所購買保險的信息,若是則執(zhí)行所述電子憑證失效。
其中,所述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執(zhí)行所述電子憑證失效具體是指將電子憑證從所述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退回。
其中,所述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解付保險費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是指第一資金管理服務器將凍結的投保人與保險費相等的資金轉付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或者將凍結的投保人與保險費相等的授信額度對應金額的資金轉付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資金管理服務器,其用于根據(jù)開證請求開出投保人用于購買保險的電子憑證,凍結投保人的賬戶中與保險費相等的資金或授信額度;還用于在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根據(jù)收證指令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對所述電子憑證的收證后,根據(jù)接收到的申請解付信息,判斷是否達到解付條件,若達到解付條件則解付保險費給第二資金管理服務器,若未達到解付條件或者未接收到申請解付信息則執(zhí)行該電子憑證失效。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電子憑證購買保險,以電子憑證支付的方式進行付款,整個過程資金的流轉在銀行中發(fā)生,資金無需存放在第三方支付系統(tǒng),支付更有安全和保障。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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