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設備控制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66985.0 | 申請日: | 2015-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7300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東旭;余久平;陳巧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5/02 | 分類號: | G05B15/02;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鞠永善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設備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智能設備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設置有光線傳感器的智能設備中,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設置指令,所述設置指令中攜帶有至少一組預定時長閾值和指定模式;
將每組所述預定時長閾值和所述指定模式進行對應存儲;
利用所述光線傳感器感知光線強度;
獲取所述光線強度大于預定強度閾值的持續時長;
當所述持續時長大于預定時長閾值時,則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為指定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光線強度大于預定強度閾值的持續時長,包括:
實時檢測所述光線強度是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
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時,啟動計時器進行計時,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的期間內,不斷掃描所述計時器,將掃描到的所述計時器的數值確定為所述持續時長;或者,
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時,啟動定時器,在所述定時器定時期間,若所述光線強度一直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則將所述定時器的定時時長確定為所述持續時長,所述定時器的定時時長大于所述預定時長閾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持續時長大于所述預定時長閾值后,停止掃描所述計時器,將所述計時器進行清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所述持續時長大于預定時長閾值時,則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為指定模式,包括:
在存在小于所述持續時長的預定時長閾值時,獲取小于所述持續時長的最大預定時長閾值;
獲取與所述最大預定時長閾值對應的指定模式;
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至獲取的所述指定模式。
5.一種智能設備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設置有光線傳感器的智能設備中,所述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被配置為接收設置指令,所述設置指令中攜帶有至少一組預定時長閾值和指定模式;
存儲模塊,被配置為將每組所述預定時長閾值和所述指定模式進行對應存儲;
感知模塊,被配置為利用所述光線傳感器感知光線強度;
獲取模塊,被配置為獲取所述感知模塊感知的光線強度大于預定強度閾值的持續時長;
控制模塊,被配置為當所述獲取模塊獲取的持續時長大于預定時長閾值時,則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為指定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檢測子模塊,被配置為實時檢測所述光線強度是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
啟動子模塊,被配置為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時,啟動計時器進行計時;
確定子模塊,被配置為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的期間內,不斷掃描所述計時器,將掃描到的所述計時器的數值確定為所述持續時長;或者,
被配置為在所述光線強度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時,啟動定時器,在所述定時器定時期間,若所述光線強度一直超過所述預定強度閾值,則將所述定時器的定時時長確定為所述持續時長,所述定時器的定時時長大于所述預定時長閾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清零模塊,被配置為在所述持續時長大于所述預定時長閾值后,停止掃描所述計時器,將所述計時器進行清零。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子模塊,被配置為在存在小于所述持續時長的預定時長閾值時,獲取小于所述持續時長的最大預定時長閾值;
第二獲取子模塊,被配置為獲取與所述最大預定時長閾值對應的指定模式;
控制子模塊,被配置為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至獲取的所述第二獲取子模塊獲取的指定模式。
9.一種智能設備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設置有光線傳感器的智能設備中,所述裝置包括:
處理器;
用于存儲所述處理器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
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接收設置指令,所述設置指令中攜帶有至少一組預定時長閾值和指定模式;
將每組所述預定時長閾值和所述指定模式進行對應存儲;
利用所述光線傳感器感知光線強度;
獲取所述光線強度大于預定強度閾值的持續時長;
當所述持續時長大于預定時長閾值時,則控制所述智能設備切換為指定模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866985.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