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平臺遷移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860508.3 | 申請日: | 2015-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4680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伍輝;范戈;吳澤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8 | 分類號: | G06F9/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趙興華;王寶筠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平臺 遷移 方法 裝置 | ||
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平臺遷移方法及裝置。所述方法包括: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所述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包括:將第一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轉換成第二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修改前端框架。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實現了原有平臺向新平臺的遷移,達到現有資產最大限度的復用。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計算機領域,特別是涉及平臺遷移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技術的發(fā)展及業(yè)務要求,建設銀行推出新一代J2EE開發(fā)框架(平臺),為了達到現有資產最大限度的復用,需要將基于J2EE框架的組件化開發(fā)平臺遷移至新一代平臺。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平臺遷移方法及裝置,以實現平臺遷移。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種平臺遷移方法,包括:
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所述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包括:將第一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轉換成第二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
修改前端框架。
優(yōu)選的,所述將第一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轉換成第二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包括:將所述第一平臺的JAVA文件進行編碼轉換,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JAVA文件;將所述第一平臺的Spring配置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Spring配置文件;將所述第一平臺的命名SQL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SQLMAP文件;將所述第一平臺的HBM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SQLMAP文件;將所述第一平臺的錯誤碼資源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錯誤碼資源文件;將所述第一平臺的Xsd文件添加至所述第二平臺進行加載。
優(yōu)選的,所述將所述第一平臺的Xsd文件添加至所述第二平臺進行加載包括:解析所述第一平臺的Xsd文件,生成可應用于所述第二平臺的實體對象類。
優(yōu)選的,將所述第一平臺的命名SQL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SQLMAP文件包括:對所述命名SQL文件加入Ibatis聲明信息;在所述Ibatis聲明信息后增加命名空間聲明以及包路徑;將SDO參數替換為Map參數;將ibatis集成到spring容器。
優(yōu)選的,所述修改前端框架包括:增加HTTP JSON的接入方式,保留AMF協(xié)議的接入方式;將所述第一平臺對應的前端ECS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服務注冊文件。
優(yōu)選的,所述將所述第一平臺對應的前端ECS文件轉換成所述第二平臺對應的服務注冊文件包括:根據所述前端ECS文件中指定的服務方法轉換成第二平臺對應的服務注冊文件。
優(yōu)選的,所述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還包括:將所述第一平臺數據處理層的業(yè)務邏輯對應至所述第二平臺的第一處理層;將所述第一平臺業(yè)務處理層的業(yè)務邏輯對應至所述第二平臺的第二處理層;將所述第一平臺邏輯處理層中不調用其他業(yè)務邏輯的業(yè)務邏輯,對應至所述第二平臺的第三處理層;將所述第一平臺邏輯處理層中調用其他業(yè)務邏輯的業(yè)務邏輯,對應至所述第二平臺的第四處理層。
優(yōu)選的,還包括:將所述第一平臺的技術組件轉換成可運行于所述第二平臺上的技術組件。
一種平臺遷移裝置,包括:
遷移工具用于,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所述將第一平臺的業(yè)務邏輯代碼遷移至第二平臺包括:將第一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轉換成第二平臺對應的資源文件;
前端框架修改工具,用于修改前端框架。
優(yōu)選的,還包括:技術組件轉換工具,用于將所述第一平臺的技術組件轉換成可運行于所述第二平臺上的技術組件。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實現了原有平臺向新平臺的遷移,達到現有資產最大限度的復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860508.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