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易方法及交易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856123.X | 申請日: | 2015-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129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20 |
| 發明(設計)人: | 楊宗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英業達科技有限公司;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王再朝 |
| 地址: | 201114 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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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易 方法 交易系統 | ||
1.一種交易方法,其特征為,該方法包含有:
一第一電子裝置傳送一交易需求至一云端服務器;
該云端服務器傳送一密鑰信息至該第一電子裝置;
該第一電子裝置根據該密鑰信息進行一身份驗證,產生一驗證結果;
當該驗證結果為成功時,該云端服務器傳送一交易憑證令牌至該第一電子裝置,該交 易憑證令牌包含一有效期限;以及
于該有效期限內,該第一電子裝置被允許進行一交易動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方法,其特征為,該密鑰信息包含一公鑰信息以及一私鑰信 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方法,其特征為,另包含:
該云端服務器根據該密鑰信息或該交易憑證令牌產生一卷標碼。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交易方法,其特征為,另包含:
該第一電子裝置根據該密鑰信息或該交易憑證令牌對該卷標碼進行判讀;以及
當該第一電子裝置成功讀取該卷標碼時且于該有效期限內,該第一電子裝置被允許進 行該交易動作。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方法,其特征為,于該有效期限內該交易被允許進行為該第 一電子裝置被允許進行一在線付款動作。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方法,其特征為,另包含:
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密鑰信息至該第一電子裝置及一第二電子裝置;
該第一電子裝置與該第二電子裝置根據該密鑰信息進行該身份驗證,產生該驗證結 果;以及
當該驗證結果為成功時,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交易憑證令牌至該第一電子裝置及該第 二電子裝置。
7.一種交易系統,包含有:
一云端服務器,包含有:
一密鑰產生模塊,用來產生一密鑰信息;以及
一交易憑證令牌產生器,用來產生一交易憑證令牌,該交易憑證令牌包含一有效期限; 以及
一第一電子裝置,包含一網絡聯機模塊,用來與該云端服務器建立聯機;
其中,該第一電子裝置傳送一交易需求至該云端服務器,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密鑰信 息至該第一電子裝置,當該第一電子裝置根據該密鑰信息進行一身份驗證的一驗證結果為 成功時,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交易憑證令牌至該第一電子裝置,于該有效期限內,該第一電 子裝置被允許進行一交易動作。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易系統,其特征為,該密鑰信息包含一公鑰信息以及一私鑰信 息。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易系統,其特征為,該云端服務器另包含一卷標碼產生模塊, 用來根據該密鑰信息或該交易憑證令牌產生一卷標碼。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交易系統,其特征為,該第一電子裝置另包含:
一卷標碼讀取模塊,用來根據該密鑰信息或該交易憑證令牌對該卷標碼進行判讀;
其中,當該第一電子裝置成功讀取該卷標碼時且于該有效期限內,該第一電子裝置被 允許進行該交易動作。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易系統,其特征為,于該有效期限內該第一電子裝置進行該 交易動作為該第一電子裝置被允許進行一在線付款動作。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易系統,另包含:
一第二電子裝置,包含一網絡聯機模塊,用來與該云端服務器建立聯機;
其中,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密鑰信息至該第一電子裝置及該第二電子裝置,該第一電 子裝置與該第二電子裝置根據該密鑰信息進行該身份驗證,產生該驗證結果,當該驗證結 果為成功時,該云端服務器傳送該交易憑證令牌至該第一電子裝置及該第二電子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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