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性炭素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51878.0 | 申請日: | 2015-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8949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5 |
| 發明(設計)人: | 邵國慶;任艷麗;黎建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20 | 分類號: | B01J20/20;B01J20/30;C02F1/28;C02F101/12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梁鑫;高蕓 |
| 地址: | 617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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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性炭 氯離子 頂裝 制備 廢水 改性焦炭 焦炭 去除 浸泡 素材 廢水處理領域 多次循環 改性碳素 隔絕空氣 焦炭烘干 素材料 鹽溶液 煅燒 | ||
1.改性炭素材料,其制備方法為:將頂裝焦炭破碎烘干后,在鹽溶液中浸泡2~48h;將浸泡后的頂裝焦炭在550~950℃隔絕空氣煅燒1~4h,得到改性炭素材料;所述改性炭素材料破碎后的粒徑為1~10mm;所述鹽溶液是由NaCl、CaCl2、BaCl2、MgCl2、AlCl3、K2CO3或Na2CO3中的至少兩種與水配制而成的;所述鹽溶液的濃度為10wt%~50wt%;所述浸泡時的液固比為1~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炭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烘干過程為將頂裝焦炭于100℃干燥,每隔5min稱量一次,直至前后質量差小于0.05g。
3.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改性炭素材料去除廢水中氯離子的用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改性炭素材料去除廢水中氯離子的用途,其特征在于,使用時的操作步驟為:選取氯離子濃度為50~500mg/L提鈦尾渣廢水,將改性炭素材料按照液固比10~100放入廢水中,靜置6~24h。
5.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炭素材料在使用后經過隔絕空氣煅燒后循環使用的方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的溫度為550~950℃,煅燒時間為1~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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