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地下空間開發中既有建筑物原位保護的環箍支護形式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850449.1 | 申請日: | 2015-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977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吳才德;沈俊杰;龔迪快;趙豫鄂;曾婕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華展工程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7/00 | 分類號: | E02D37/00;E02D17/02;E02D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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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315012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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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地下 空間 開發 既有 建筑物 原位 保護 支護 形式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地下空間開發過程中對既有建筑物進行原位保護的技術,具體地說是在地下空間開發過程中,通過一種環箍支護結構對既有建筑物進行原位保護。
背景技術
在我國城鎮建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正以空前的速度展開。在地下空間開發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其上存在各種既有建筑物的情況。目前,針對地下空間開發與既有建筑物之間的矛盾,常見的解決方法有兩種,一是將既有建筑物拆除,二是將既有建筑物移位。但是,對于很多仍有使用價值,甚至具有歷史文物保存價值的建筑,如果全部拆除或移位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文化損失。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有的建筑物原位保護技術不足,本發明提出了一種環箍支護形式的建筑物原位保護技術,即對既有建筑物下方有限土體設置環箍支護結構,以達到對既有建筑物進行整體隔離和有效保護的目的。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在地下空間開發過程中,將既有建筑物下方土體保留為一圓柱或橢圓柱形孤島,在孤島周圈采用擋墻+多道環箍的支護形式。擋墻可采用地連墻、SMW工法樁或普通支護樁結合止水帷幕等形式,以達到控制土體位移及水土流失的目的。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均勻對稱開挖孤島周圍土方,根據土方開挖工況,至上而下在圓柱形或橢圓柱形孤島周圈層層設置環箍體系,以加強孤島周圈擋墻的整體性,約束擋墻的變形。待土方開挖完畢,擬建地下結構完成后,回填夯實土方。此外,在孤島周圈擋墻外側坑底被動區設置高壓旋噴樁或水泥攪拌樁進行加固,可有效減少支護結構變形和坑底隆起引起的既有建筑物沉降。若環箍支護結構與周圈基坑支護結構距離較近,可在環箍與周圈支護結構間設置連系梁,將環箍支護結構與周圈基坑支護結構形成整體,共同受力。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不需要將既有建筑物拆除或移位,直接對既有建筑物下方有限土體設置環箍支護結構,形成具有較強剛度的圓柱形封閉體系,該技術結構簡單,施工方便,可操作性強。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平面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與周圈基坑支護結構結合的一個實施例的平面示意圖。
圖中1.既有建筑物,2.擋墻,3.坑底加固,4.環箍,5.冠梁,6.鋼筋混凝土面層,7.環箍支護結構與周圈基坑支護結構連系梁,8.周圈基坑支護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在圖1、圖2所示實例中,根據地下空間開發中對既有建筑物(1)的保護要求、既有建筑物(1)周圈地下空間開發深度以及工程地質條件,對環箍支護結構中擋墻(2)、坑底加固(3)、環箍(4)進行支護結構設計,以滿足既有建筑物(1)下孤島型有限土體的變形控制要求和穩定性要求。按照環箍支護結構的設計結果施工擋墻(2)和坑底加固(3),在擋墻(2)施工期間,注意對既有建筑物(1)進行隔離,防止泥漿或水泥漿對既有建筑物(1)的侵蝕和破壞。設置好樁頂冠梁(5),分層、對稱、均勻開挖土體,設置環箍(4),在各道環箍間掛鋼筋網片、噴射混凝土面層(6)。
在圖3所示實例中,在環箍支護結構與周圈基坑支護結構(8)之間設置連系梁(7),形成整體,共同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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