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拐杖助行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47663.1 | 申請日: | 2015-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053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7 |
| 發明(設計)人: | 楊林;陳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B3/00 | 分類號: | A45B3/00;A45B3/08;A45B7/00;A45B9/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劉炳勝;王英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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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拐杖 助行器 | ||
1.一種拐杖助行器,包括手柄、杖體及支撐在地面的多個支腳,所述助行器還包括:
位于所述手柄或杖體中的第一傳感器,用于檢測拐杖的狀態以提供第一運動參數,該第一運動參數包括重力方向信息;
位于所述多個支腳中的至少一個支腳中的至少一個第二傳感器,用于檢測拐杖的狀態以提供第二運動參數,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傳感器包括用于檢測支腳上承受的壓力的多個壓力傳感器;
中央控制器,配置成:基于所述第二運動參數與第一運動參數,按照一預定的標準來確定用戶的運動狀態,包括:
基于所述多個壓力傳感器的壓力數據建立傳感器數據模式圖并確定該模式圖的質心;
根據質心的偏移,確定所述杖體與所述重力方向的偏移程度,
其中當所述偏移程度大于一偏移閾值并且所述多個壓力傳感器之間的壓力差大于一壓力差閾值時,所述中央控制器確定所述用戶的運動狀態異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拐杖助行器,所述中央控制器還配置成:
從遠程服務器接收訓練計劃;
根據所接收到的訓練計劃調整所述預定的標準。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拐杖助行器,其中
所述中央控制器根據所述第一運動參數與第二運動參數確定用戶行走的道路特征,并進一步基于該道路特征及所述第一運動參數與第二運動參數,確定用戶的運動狀態是否正常。
4.如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拐杖助行器,其中所述中央控制器通過有線傳輸或無線傳輸與外部設備通信,其中無線傳輸包括移動通信網絡、藍牙或WiFi網絡。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拐杖助行器,還包括一個報警器,其中如果確定用戶的運動狀態異常,則所述中央控制器通過所述報警器發出報警或將指示運動狀態異常的信息發送給所述用戶終端或遠程服務器。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拐杖助行器,
所述第一傳感器包括加速度傳感器,配置成檢測拐杖的上下移動方向作為第一運動參數,
所述第二傳感器包括至少一個壓力傳感器,配置成檢測拐杖的落下與抬起方向作為所述第二運動參數,其中所述中央控制器基于所述拐杖的上下移動方向、落下與抬起方向與以及重力方向,確定所述道路是上坡還是下坡。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拐杖助行器,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是多軸度加速度傳感器,當作為所述第一傳感器的加速度傳感器測量到的加速度變化大于作為所述第二傳感器的加速度傳感器測量到的加速度時,所述中央控制器確定所述用戶的運動狀態異常。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拐杖助行器,其中所述第二傳感器包括多軸度加速度傳感器,其中所述中央控制器根據第二傳感器提供的加速度矢量信號確定拐杖的抬起/落下次數,作為用戶的步數或用于計算用戶的步速。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拐杖助行器,進一步包括定位裝置,其中所述中央控制器將該定位裝置提供的位置信息發送到外部設備,該定位裝置包括GPS接收器或北斗定位系統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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