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采氣培訓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36672.0 | 申請日: | 2015-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8200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1 |
| 發明(設計)人: | 柳海;張杰;鄧偉軍;陸如林;李名生;蔡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25/02 | 分類號: | G09B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吳貴明 |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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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培訓 系統 | ||
1.一種采氣培訓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采出和收集油氣的集氣單元;
用于通過分離所述油氣得到天然氣和液態烴的天然氣處理單元,所述天然氣處理單元沿物料流動方向位于所述集氣單元的下游位置處;
用于將獲得的所述天然氣向外輸送的外輸單元,所述外輸單元沿所述物料流動方向位于所述天然氣處理單元的下游位置處,所述物料包括所述天然氣和所述液態烴;所述集氣單元包括沿所述油氣的流動方向依次相連通的采氣樹(110)和計量分離器(120),所述計量分離器(120)上設置有氣相出口(1201)、液相出口(1202)和采集氣入口;所述天然氣處理單元包括:
生產分離器(210),設置有第一氣液混合物入口(2101)和第一氣體出口(2102);
氣氣換熱器(220),設置有氣氣換熱器第一入口(2201)、氣氣換熱器第二入口(2202)、氣氣換熱器第一出口(2203)和氣氣換熱器第二出口(2204);
氣液分離器(230),設置有第二氣體入口(2301)和第二氣體出口(2302),所述第一氣液混合物入口(2101)分別與所述氣相出口(1201)和所述液相出口(1202)相連通,所述第一氣體出口(2102)與所述氣氣換熱器第一入口(2201)相連通,所述氣氣換熱器第一出口(2203)與所述外輸單元相連通,所述氣氣換熱器第二出口(2204)與所述第二氣體入口(2301)相連通,所述第二氣體出口(2302)與所述氣氣換熱器第二入口(2202)相連通;所述生產分離器(210)還設置有第一液體出口(2103);
所述氣液分離器(230)還設置有第二液體出口(2303);
所述天然氣處理單元還包括:
液烴分離器(240),設置有第三液體入口(2401)、第三液體出口(2402)和第一天然氣出口(2403);
穩定塔(250),設置有穩定塔液體入口(2501)、穩定塔液體出口(2502)、穩定塔氣體入口(2503)和第二天然氣出口(2504);
塔底重沸器(260),設置有塔底重沸器液體入口(2601)、塔底重沸器液體出口(2602)和塔底重沸器氣體出口(2603);
所述第三液體入口(2401)分別與所述第一液體出口(2103)和所述第二液體出口(2303)相連通,所述第三液體出口(2402)與所述穩定塔液體入口(2501)相連通,所述穩定塔液體出口(2502)與所述塔底重沸器液體入口(2601)相連通,所述塔底重沸器氣體出口(2603)與所述穩定塔氣體入口(2503)相連通,所述第一天然氣出口(2403)和所述第二天然氣出口(2504)分別與所述外輸單元相連通;
所述氣氣換熱器(220)與所述氣液分離器(230)之間的流路上還依次設置有第二注醇器和節流區;所述液烴分離器(240)還設置有排污口,所述排污口與排污池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氣培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氣樹(110)和所述計量分離器(120)之間的流路上還設置有加熱節流設備(130),且在所述物料的流動方向上,所述加熱節流設備(130)依次包括加熱設備和節流設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氣培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設備為水浴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采氣培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節流設備為一級高壓角式節流閥和二級高壓角式節流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氣培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氣處理單元還包括:
外輸氣換熱器(270),設置有外輸氣換熱器氣體入口(2701)、外輸氣換熱器液體入口(2702),外輸氣換熱器液體出口(2703)和外輸氣換熱器氣體出口(2704),
所述外輸氣換熱器氣體入口(2701)與所述氣氣換熱器第一出口(2203)相連通,所述外輸氣換熱器液體入口(2702)與所述塔底重沸器液體出口(2602)相連通,所述外輸氣換熱器氣體出口(2704)與所述外輸單元相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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