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嬰兒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815464.2 | 申請日: | 2015-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41108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1 |
| 發明(設計)人: | 寧歡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10 | 分類號: | B62B9/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張艷美;郝傳鑫 |
| 地址: | 中國香港新界葵涌梨木道3***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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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嬰兒 | ||
1.一種可結合汽車椅的嬰兒車,所述嬰兒車包括一車架及一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包含一第一卡合機構及一第二卡合機構,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可拆卸的卡鎖安裝于所述車架上,所述第二卡合機構供所述汽車椅可拆卸的卡鎖安裝;
其中,所述車架上具有一第三卡合機構,所述第三卡合機構可選擇性地供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及所述汽車椅中的一者可拆卸的卡鎖安裝;當所述座椅從所述車架拆離時,所述汽車椅安裝于所述第三卡合機構上;當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安裝于所述第三卡合機構上時,所述汽車椅安裝于所述第二卡合機構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還包含一圍欄框架,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和/或第二卡合機構設于所述圍欄框架上,且所述圍欄框架與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和/或第二卡合機構之間的夾角呈可調整定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具有一座椅模式及一睡箱模式,當所述座椅處于所述座椅模式時,所述圍欄框架交錯于水平方向;當所述座椅處于所述睡箱模式時,所述圍欄框架平行于水平方向。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包含一卡合件,所述第二卡合機構包含一卡座,所述卡合件安裝于所述卡座上,且所述卡合件沿交錯于豎直方向的方向卡合于所述車架,以阻擋所述卡座脫離于所述車架;所述卡座的頂部形成插接部,所述插接部沿豎直方向插接于所述汽車椅。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的中部開設有開口朝上的定位槽,所述定位槽供所述汽車椅卡合定位。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機構還包含一彈性件,所述彈性件抵接于所述卡座與所述卡合件之間,所述彈性件恒驅使所述卡合件卡合于所述車架。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樞接于所述卡座上,所述卡合件的一端凸伸有一卡合鉤,所述卡合鉤沿交錯于豎直方向的方向卡合于所述車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鉤的下側形成有一避讓弧面。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呈前后對稱的結構,所述卡座開設有兩個第一卡合孔,兩個所述第一卡合孔呈一前一后地相互對稱的布置;所述汽車椅可朝前向或朝后向的插接于所述卡座上,并卡合鎖定于所述第一卡合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卡合機構包含一插接座,所述插接座設于所述車架上,所述插接座可選擇性地供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及所述汽車椅中的一者可拆卸的卡鎖安裝。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座上開設有一第二卡合孔,所述第二卡合孔可供所述第一卡合機構卡合鎖定。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座呈前后對稱的結構,所述插接座上開設有兩個第三卡合孔,兩個所述第三卡合孔呈一前一后地相互對稱的布置;當所述座椅從所述車架拆離時,所述汽車椅可朝前向或朝后向的插接于所述插接座上,并卡合鎖定于所述第三卡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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