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身份驗證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788110.3 | 申請日: | 2015-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232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玉葉;唐艷平;涂杰;許燦沖;任杰;羅斌;梁建武;羅志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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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身份驗證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接收終端發送的驗證請求,所述驗證請求攜帶第一用戶標識和所述終端的第一終端標識;
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
獲取與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用戶標識,并獲取與所述第二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驗證標識;
比較所述第一驗證標識與所述第二驗證標識是否相同;
若相同,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通過;
若不相同,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不通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發送驗證請求之前,所述身份驗證方法,還包括:
接收綁定請求,所述綁定請求攜帶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第一用戶標識的鑒權信息、第一終端標識和所述第一驗證標識;
根據所述鑒權信息對所述第一用戶標識進行驗證;
在對所述第一用戶標識驗證通過后,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與所述第一驗證標識進行綁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與所述第二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驗證標識的步驟包括:
向與所述第二用戶標識對應的網絡設備發送查詢請求,所述查詢請求攜帶所述第二用戶標識;
接收所述網絡設備返回的與所述第二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驗證標識,所述第二驗證標識由所述網絡設備根據所述第二用戶標識查詢得到。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所述驗證請求之后,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之前,所述身份驗證方法,還包括:
判斷當前所述終端是否為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常用登錄終端;
若是,則執行所述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的步驟;
若否,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不通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當前所述終端是否為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常用登錄終端的步驟包括:
獲取登錄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歷史終端標識;
比較所述第一終端標識與所述歷史終端標識是否相同;
若相同,則判定當前所述終端為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常用登錄終端;
若不相同,則判定當前所述終端不為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常用登錄終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所述驗證請求之后,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之前,所述身份驗證方法,還包括:
查詢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
若是,則執行所述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的步驟;
若否,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不通過。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驗證標識為所述終端當前使用的第一通訊標識,所述第二驗證標識為第二通訊標識。
8.一種身份驗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模塊、第一標識獲取模塊、第二標識獲取模塊和驗證模塊;
所述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終端發送的驗證請求,所述驗證請求攜帶第一用戶標識和所述終端的第一終端標識;
所述第一標識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第一終端標識綁定的第一驗證標識;
所述第二標識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用戶標識,并獲取與所述第二用戶標識綁定的第二驗證標識;
所述驗證模塊,用于比較所述第一驗證標識與所述第二驗證標識是否相同;若相同,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通過;若不相同,則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標識的身份驗證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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