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耳機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765287.1 | 申請日: | 2015-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0848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愛民;刁毅飛;林成有 | 申請(專利權)人: | 魅族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寶筠 |
| 地址: | 519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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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耳機 結構 | ||
1.一種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結構包括:殼體和設于所述殼體的殼體前端部上的喇叭蓋,所述喇叭蓋內設有喇叭,所述喇叭與殼體前端部之間形成主后腔,所述主后腔位于所述喇叭蓋的一側還設有前腔,所述前腔與所述主后腔連通,所述殼體的側邊還設有至少兩條導氣管,所述導氣管的第一端與所述主后腔連通,所述殼體的殼體后端部上還設有副后腔,所述副后腔與殼體外部連通,所述導氣管的第二端與所述副后腔連通,所述殼體后端部上還設有裝飾蓋,所述裝飾蓋與所述殼體后端部之間形成所述副后腔,所述裝飾蓋與所述殼體之間留有間隙,所述副后腔通過所述間隙與所述殼體外部連通;
所述主后腔的側邊上還設有與所述主后腔連通的連通腔,所述連通腔與所述導氣管連通,且所述連通腔與所述前腔連通;
所述連通腔與所述導氣管的第一端之間的第一連通處設有用于產生阻尼的調音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蓋與所述殼體后端部通過連接柱相連接,所述副后腔由所述連接柱、裝飾蓋和所述殼體后端部的表面圍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設于所述殼體的側邊上的外側板和設于所述外側板內部的內側板,所述外側板與所述內側板之間形成所述導氣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側板上位于所述裝飾蓋的一端設有弧形環結構,所述間隙設置于所述弧形環結構與所述裝飾蓋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板為與圓柱狀結構的側面結構相同的內側板,所述導氣管沿所述內側板外表面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結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前端部上的耳棉,所述耳棉與所述喇叭蓋之間形成前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腔與所述連通腔之間的第二連通處設有用于產生阻尼的調音網。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蓋為圓形結構,所述第二連通處為設置于喇叭蓋上的通氣孔,至少兩個所述通氣孔分布于圓形結構的喇叭蓋上的邊緣處。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蓋與所述殼體之間通過卡扣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蓋內設有喇叭安裝位,所述喇叭卡接于所述喇叭安裝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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