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鋰離子電池回收產生的含氟含磷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724480.0 | 申請日: | 2015-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009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16 |
| 發明(設計)人: | 蔣光勤;游稱斌;謝福標 | 申請(專利權)人: | 贛州騰遠鈷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B7/00 | 分類號: | C22B7/00;C22B21/00;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411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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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鋰離子電池 回收 產生 含氟含磷 廢水 處理 方法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回收產生的含氟含磷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以下工藝步驟:
(1)將廢舊鋰離子電池進行放電處理,破碎后取出電芯,將電芯破碎至1~5mm大小的碎片備用;
(2)將破碎好的電芯碎片置于NaOH溶液中進行堿浸、過濾,獲得淡黃色含Al3+1~20g/LNaAlO2、0.01~1.0g/L氟、0.01~2.0g/L磷的A溶液備用;
(3)取含1~5g/L硫酸鎂、1~20g/L碳酸鈉的P507萃余液作為B溶液備用;
(4)將A溶液和B溶液按照一定比例并流,加入含有一定底水的反應器中,控制一定條件進行反應,得到一種過濾性能極好的白色粉末,過濾后廢水指標達F<1mg/L、P<1mg/L,完全達到廢水排放標準;
(5)步驟(4)中一定條件包括:反應溫度為25~80℃之間;
(6)步驟(4)中一定條件包括:反應PH值為7.5~9.0之間;
(7)步驟(4)中一定比例指:A溶液和B溶液的加入量控制為NaAlO2中Al含量/萃余液中Mg2+含量=1/2~5之間,碳酸鈉n(NaCO3)/n(Mg2+)=1/1~5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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