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712866.X | 申請日: | 2015-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5442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吳保明;張同富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電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44 | 分類號: | H01M10/4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石佩 |
| 地址: | 45145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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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 電池容量 分選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包括:對鋰離子電池進行第一次恒流恒壓充電并充至第一電壓、第一截止電流時停止充電;對鋰離子電池進行第二次恒流恒壓充電并充至第二電壓、第二截止電流時停止充電,第二電壓大于第一電壓,且第二電壓小于或等于鋰離子電池的充電終止電壓;獲取鋰離子電池從充電電流為第一截止電流至充電電流為第二截止電流的充電過程中獲得的充電容量;根據上述充電容量對鋰離子電池進行容量分選。該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只需對鋰離子電池進行充電,即可對該鋰離子電池進行電池容量分選,與傳統的容量分選方法相比,免去了放電和多次充放電的步驟,既減少了容量分選時間,又提高了生產效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鋰離子電池制造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
背景技術
鋰離子電池具有電壓高、比能量大、充放電壽命長等優點,因此被廣泛應用于電子產品、便攜式小型電器、儲能系統等多個領域的產品中。
在鋰離子電池的生產過程中,需要對鋰離子電池的實際容量進行評估,從而分選出實際容量不合格的鋰離子電池。在傳統的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中,應用最廣泛的是方法是通過對鋰離子電池進行多次充放電得出放電容量,然后根據放電容量來確定鋰離子電池的實際容量是否合格。其中充放電工藝一般是先對鋰離子電池恒流恒壓充電至接近充電終止電壓的截止電壓(如4.35V),然后再恒流放電至接近放電終止電壓的截止電壓(如3.0V)。然而上述方法容量分選時間長,僅一次充放電就需6h-12h小時,工作效率較低;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設備、人力資源,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傳統的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容量分選時間長的問題,提供一種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能降低容量分選時間,提高生產效率。
一種鋰離子電池容量分選方法,包括:
對鋰離子電池進行第一次恒流恒壓充電,其中以第一充電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并充至第一電壓,再進行恒壓充電并于充電電流減小為第一截止電流時停止充電;
對所述鋰離子電池進行第二次恒流恒壓充電,其中以第二充電電流進行恒流充電并充至第二電壓,再進行恒壓充電并于充電電流減小為第二截止電流時停止充電;所述第二電壓大于所述第一電壓,且所述第二電壓小于或等于所述鋰離子電池的充電終止電壓;
獲取所述鋰離子電池從充電電流為所述第一截止電流至充電電流為所述第二截止電流的充電過程中獲得的充電容量;
根據所述充電容量對所述鋰離子電池進行容量分選。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充電電流介于0.1C至0.3C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電壓介于3.0V至3.85V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截止電流介于所述第一充電電流的1/20至1/10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充電電流介于0.5C至0.7C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電壓小于或等于4.4V。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截止電流介于所述第二充電電流的1/20至1/10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在根據所述充電容量對所述鋰離子電池進行容量分選的步驟中,容量分選的方法為:若所述充電容量處于與所述鋰離子電池實際容量合格范圍對應的充電容量范圍內,則判定所述鋰離子電池的實際容量合格。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鋰離子電池實際容量合格范圍為2470mAh至2717mAh時,所述充電容量范圍為1021mAh至1293mAh。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實際容量合格范圍為3020mAh至3300mAh之間時,所述充電容量范圍為1200mAh至1497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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