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照明燈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712816.1 | 申請日: | 2015-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219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06 |
| 發明(設計)人: | 王萬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K9/20 | 分類號: | F21K9/20;F21V5/04;F21V7/06;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銘 |
| 地址: | 201201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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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照明 燈具 | ||
1.一種照明燈具,包括具有光軸的分光透鏡,依次沿所述光軸延伸方向上設置的光源和反射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光源與所述分光透鏡之間還設置有一混光組件,所述光軸穿過所述混光組件,所述光源的出射光經所述混光組件的混光后透射至所述分光透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固定在基板上,所述混光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基板上的混光支架,以及固定在所述混光支架上的擴散元件,所述混光支架具有沿所述光軸方向貫通的中空腔體,所述中空腔體圍繞所述光軸和所述光源;所述擴散元件設置在所述中空腔體和所述透鏡之間,并覆蓋所述中空腔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光組件是罩設在所述光源上的混光透鏡,所述混光透鏡與所述分光透鏡同光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固定在基板上,所述混光透鏡包括靠近所述光源的入射面、靠近所述分光透鏡的出射面以及連接所述入射面和所述出射面的連接面,所述入射面罩設在所述光源上,所述連接面固定在所述基板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射面為半球面,所述出射面為半橢球面。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透鏡包括與所述反射器的底部平齊的環形底面,自所述底面的內側向內凹的內表面,以及自所述底面的外側向外凸的外表面,
所述內表面包括內凹形成的頂面,以及連接所述底面的內側和所述頂面的邊緣的側面,所述光軸穿過所述頂面的中心,所述側面環繞所述光軸,入射至所述側面的光向所述反射器方向折射,入射至所述頂面的光向所述光軸折射,從所述側面透射的光經所述外表面折射后出射至所述反射器,并由所述反射器反射出平行于所述光軸的第一出射光,從所述頂面透射的光經所述外表面折射后出射,形成一靠近且平行于所述光軸的第二出射光。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透鏡從所述頂面折射的光與所述光軸的夾角為0-20°,從所述側面折射的光與所述光軸的夾角為20-70°。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透鏡的外表面是以所述光軸為對稱軸的半球形或類半球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透鏡的頂面為向所述光源方向凸出的凸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面經霧面磨砂制成。
11.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透鏡具有靠近所述光源的內表面和與遠離所述光源的外表面,所述內表面沿遠離所述光源方向內凹形成一內部空間,所述出射面伸入所述內部空間中。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的截面形狀為拋物線,且具有網格狀表面紋理。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多個,每一所述光源外均設有一所述分光透鏡;多個所述分光透鏡形成一分光透鏡組。
14.如權利要求1或13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LED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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