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大流量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579612.5 | 申請日: | 2015-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2627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6 |
| 發明(設計)人: | 郎需慶;牟小冬;張衛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5/02 | 分類號: | A62C5/02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37205 | 代理人: | 王連君 |
| 地址: | 266071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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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流量 壓縮空氣 泡沫 混合 裝置 | ||
1.一種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泡沫混合液噴嘴,所述泡沫混合液噴嘴連有混合腔,所述混合腔內設有錐形擾流器,所述錐形擾流器的末端連有二次擾流器,所述混合腔的管壁內側設有內壁面凸臺,所述內壁面凸臺在混合腔內壁面排列的長度與錐形擾流器及二次擾流器的總長度相同,連有所述泡沫混合液噴嘴的混合腔一端面上均勻設有進氣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混合液噴嘴、進氣管和混合腔均為管狀結構,所述泡沫混合液噴嘴橫截面面積是進氣管橫截面面積的14~24倍,所述混合腔直徑是泡沫混合液噴嘴直徑的1.5~3倍,所述錐形擾流器的錐體直徑是泡沫混合液噴嘴直徑的1.2~1.6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擾流器的柱體直徑與錐形擾流器的錐體直徑相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壁面凸臺為直角三角形,長直角邊與混合腔內壁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壓縮空氣泡沫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形擾流器的錐角為15°~25°,其錐尖距離泡沫混合液噴嘴的距離不超過泡沫混合液噴嘴的半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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