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及中藥制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573054.1 | 申請日: | 2015-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062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2 |
| 發明(設計)人: | 蔡平雙 | 申請(專利權)人: | 蔡平雙 |
| 主分類號: | A61K36/28 | 分類號: | A61K36/28;A61K36/47;A61P17/02;A61P39/02 |
| 代理公司: | 武漢荊楚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215 | 代理人: | 馬君勝 |
| 地址: | 436000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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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治療 蟲獸傷 及其 他物 理性 外傷 中藥 制劑 | ||
1.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藥為鱧腸或鱧腸與千根草的組合物,所述的鱧腸和千根草為鮮品或干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的中藥為鮮品鱧腸與鮮品千根草的組合物或干品鱧腸與干品千根草的組合物時,該組合物中各組份的質量份比例為:鱧腸5,千根草0.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的中藥為鮮品鱧腸與鮮品千根草的組合物或干品鱧腸與干品千根草的組合物時,該組合物中各組份的質量份比例為:鱧腸5,千根草1。
4.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是采用如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先分別對鮮品鱧腸和鮮品千根草進行篩選、洗凈、晾干、切碎;再按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中藥的組份及其質量份比例稱取鮮品鱧腸和鮮品千根草,將稱量好的鮮品鱧腸和鮮品千根草放置于析出罐內,同時向析出罐內加入適量醫用酒精;然后將析出罐浸泡于水溫保持在60~70攝氏度的水桶內20~40分鐘;最后取出析出罐,濾去草藥殘渣,剩余的混合液體即為中藥制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當析出罐內加入的是鮮品鱧腸和醫用酒精時,析出罐內各組份的質量份比例為:鮮品鱧腸5,醫用酒精5~9。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析出罐內鮮品鱧腸與醫用酒精的質量份比例為5:7.5。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當析出罐內加入的是鮮品鱧腸、鮮品千根草和醫用酒精時,析出罐內各組份的質量份比例為:鮮品鱧腸5,鮮品千根草0.1~2,醫用酒精5~1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析出罐內各組分的質量份比例為:鮮品鱧腸5,鮮品千根草1,醫用酒精9。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桶內水的溫度為65攝氏度,所述析出罐浸泡在木桶溫水內持續30分鐘。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治療蛇傷、蟲獸傷及其他物理性外傷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醫用酒精為95%濃度的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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