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548358.2 | 申請日: | 2015-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200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2 |
| 發明(設計)人: | 都海艷;賴信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昆山龍騰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王春麗 |
| 地址: | 215301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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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終端 未處理 事件 提醒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判斷移動終端是否有未處理事件;
若所述移動終端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則采用預先設置的提醒模式每隔第一預設時間發出振動、響鈴或振動加響鈴進行提醒,以提示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判斷所述未處理事件是否已被讀?。?/p>
若所述未處理事件已被讀取,則將所述未處理事件標記為已處理事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未處理事件包括所述移動終端中的未接來電、未讀短信、所述移動終端中的應用程序推送的未讀應用信息或應用來電中的至少一個,所述提醒模式包括振動提醒模式、響鈴提醒模式、振動加響鈴提醒模式、時段提醒模式中的至少一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移動終端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則采用預先設置的所述提醒模式每隔第一預設時間發出振動、響鈴或振動加響鈴進行提醒,以提示使用者有未處理事件,包括:
判斷所述提醒模式是否為時段提醒模式;
若是所述時段提醒模式,則判斷是否到達所述時段提醒模式設置的預設時間段內;
判斷所述提醒模式為振動提醒模式、響鈴提醒模式和振動加響鈴提醒模式中的哪一種模式;
若為振動提醒模式,則在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后每隔所述第一預設時間進行振動,以提醒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若為響鈴提醒模式,則在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后每隔所述第一預設時間播放鈴聲,以提醒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若為振動加響鈴提醒模式,則判斷所述振動加響鈴提醒模式是先采用所述振動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振動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先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播放鈴聲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同時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和所述振動提醒模式中的哪一種模式;
若為先采用所述振動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振動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則在有未處理事件后每隔第一預設時間進行振動,經過一段時間后或振動超過一定次數后,則每隔第二預設時間播放鈴聲;
若為先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播放鈴聲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則在有未處理事件后每隔第二預設時間播放鈴聲,經過一段時間后或播放鈴聲超過一定次數后,則每隔第一預設時間進行振動;
若為同時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和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則在有未處理事件后每隔所述第一預設時間播放鈴聲同時進行振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若預先設置所述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的提醒模式是所述振動提醒模式,則設置為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后每隔所述第一預設時間進行振動,以提醒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若預先設置所述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的提醒模式是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則設置為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后每隔所述第一預設時間播放鈴聲,以提醒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若預先設置所述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的提醒模式是所述振動加響鈴提醒模式,則設置為先采用所述振動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振動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響鈴提醒模式,或者先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一段時間后或播放鈴聲超過一定次數后自動切換至所述振動提醒模式,或者同時采用所述響鈴提醒模式和所述振動提醒模式;
若預先設置所述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的提醒模式是所述時段提醒模式,則設置為在預設時間段內進行提醒。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響鈴提醒模式的播放鈴聲與來電鈴聲或鬧鐘鈴聲不相同。
6.一種移動終端未處理事件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移動終端是否有未處理事件;
提醒模塊,用于若所述移動終端有所述未處理事件,則采用預先設置的提醒模式每隔第一預設時間發出振動、響鈴或振動加響鈴進行提醒,以提示使用者有所述未處理事件;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未處理事件是否已被讀?。?/p>
標記模塊,用于若所述未處理事件已被讀取,則將所述未處理事件標記為已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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