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導光板及液晶顯示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501819.0 | 申請日: | 2015-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9339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1 |
| 發明(設計)人: | 田五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00 | 分類號: | G02B6/00;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266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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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導光板 液晶顯示器 | ||
1.一種導光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v形微結構的第一出光面和v形微結構的第二出光面,所述第二出光面與所述第一出光面相對設置;
第一側面、第二側面、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一側面、所述第二側面、所述第三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分別與所述第二出光面與所述第一出光面鄰接,所述第一側面與所述第三側面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側面與所述第四側面相對設置;
在所述導光板內部,以第一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以第二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所述以第一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與所述第一出光面平行,所述以第二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與所述第二出光面平行,每個所述三棱柱微結構垂直貫穿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每個所述三棱柱微結構為空心;
在所述導光板內部設置有圓形微結構,所述圓形微結構設置于所述以第一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與所述以第二陣列排布的三棱柱微結構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導光板的光源所述圓形微結構大小不同,且密度排布不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為一整體板體,根據所述三棱柱微結構剔除所述導光板內部形成所述三棱柱微結構,根據所述圓形微結構剔除所述導光板內部形成所述圓形微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包括至少兩層板體,
其中,一板體設置有所述v形微結構和所述三棱柱微結構,另一板體設置有所述v形微結構和所述三棱柱微結構,所述一板體或所述另一板體還設置有所述圓形微結構;
或者,兩個一板體設置有所述v形微結構,兩個一板體設置有所述三棱柱微結構,另一板體設置有所述圓形微結構。
5.一種背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
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板,在所述導光板的至少一個側面設置有光源,在所述第一出光面上設置有第一擴散片,在所述第二出光面上設置有第二擴散片。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第一側面設置有光源,所述第二側面、所述第三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分別設置有反射片,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一側面到所述第三側面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
或者,當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設置有光源,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分別設置有反射片,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到相對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中間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
或者,當所述第一側面、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設置有光源,所述第四側面設置有反射片,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到相對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中間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二側面到所述第四側面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
或者,當所述第一側面、所述第二側面、所述第三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設置有光源,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到相對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三側面中間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所述圓形微結構從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到相對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中間按照從稀疏到密集,從小到大進行排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復數行和復數列的光源。
8.一種液晶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5-6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背光源。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擴散片上設置有第一顯示面板,在所述第二擴散片上設置有第二顯示面板。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外殼和第二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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