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支護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469856.8 | 申請日: | 2015-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199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04 |
| 發明(設計)人: | 宋小平;張向陽;王靜;包長明;李豐廷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15/02 | 分類號: | E21D15/02 |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衛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 |
| 地址: | 048006***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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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煤 工作面 超高 支護 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采煤工作面回采過程的支護工藝,具體為一種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支護工藝。
背景技術
采煤工作面回采過程中,進回風巷局部地段巷道超高段長達40米,人行道一側低,非人行道一側高,巷道最大高度約4米左右,需架上打木垛進行頂板支護。一般采用每隔不大于1米架設一根棚梁,每兩根棚梁梁頭頂部人工施工“#”字木垛接頂,下方通過單體柱或液壓支柱支撐,讓支架從棚梁通過從而通過巷道的超高段。此方法要求施工人員高空作業,經常到棚梁上面離地3米以上的地方進行人工打木垛作業,并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施工“#”字木垛進行維護頂板的工作不易操作且勞動強度大,且支架過后支護材料無法重復利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為了解決現有過超高段支護方法勞動強度大、材料浪費的問題,提供了一種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支護工藝。
本發明是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支護工藝,包括以下步驟,在支架板梁上利用兩根長度為4.4米的木梁垂直工作面鋪設第一層木梁,第一層木梁外端露出支架板梁的長度小于等于1米,首層木梁上側鋪設道木或鋪設由長度大于1.6米的小料打成的“#”字型木垛,“#”字型木垛的數量小于等于三個,然后在道木或“#”字型木垛上方鋪設第二層木梁,第二層木梁外端露出第一層木梁的長度小于等于1米,第二層木梁上側鋪設道木或鋪設由長度大于1.6米的小料打成的“#”字型木垛;依上述步驟直至鋪設至第N層木梁,第N層木梁達到接頂不退架的要求。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利用在支架板梁上架設多層木梁和木垛的組合,實現了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的支護要求。本發明在保證安全的通過超高段的前提下,節省了施工作業,節約了成本,提高了進回巷道的維護速度,減輕了工人的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過超高段原有支護方式結構示意圖;
圖2為過超高段原有支護方式支架側斷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過超高段改進后支護方式結構示意圖;
圖4為過超高段改進后支護方式支架側斷面結構示意圖;
圖5為巷道有坡度時過超高段改進后支護方式支架側斷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采煤工作面過超高段支護工藝,包括以下步驟,在支架板梁上利用兩根長度為4.4米的木梁垂直工作面鋪設第一層木梁,第一層木梁外端露出支架板梁的長度小于等于1米,首層木梁上側鋪設道木或鋪設由長度大于1.6米的小料打成的“#”字型木垛,“#”字型木垛的數量小于等于三個,然后在道木或“#”字型木垛上方鋪設第二層木梁,第二層木梁外端露出第一層木梁的長度小于等于1米,第二層木梁上側鋪設道木或鋪設由長度大于1.6米的小料打成的“#”字型木垛;依上述步驟直至鋪設至第N層木梁,第N層木梁達到接頂不退架的要求。
具體實施過程中,4.4米的木梁長度是經過多次實驗和計算得出的,比較適合作為第一層木梁,兼顧了支護安全和經濟合理的特性;每層木梁外端露出長度小于等于1米也是比較合理的長度。“#”字型木垛的數量小于等于三個即可以完成支護的要求,并且“#”字型木垛或者道木可以重復利用。木梁層數由支架板梁與巷道頂板之間的距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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