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裝置以及無線通信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445439.X | 申請日: | 2015-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9216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6 |
| 發明(設計)人: | 小川陽平;上野大知 | 申請(專利權)人: |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36/00 | 分類號: | H04W3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輝;黃綸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裝置 以及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無線通信裝置以及無線通信方法。提供一種技術,該技術在也可以將不同信道使用于基于Wi?Fi的無線通信和基于Wi?Fi Direct的無線通信中的環境下,對基于Wi?Fi的無線通信和基于Wi?Fi Direct的無線通信進行控制。具有:無線通信部,其通過時分復用控制,切換地執行使用不同信道的多個無線通信;以及控制部,其使所述無線通信部執行經由中繼裝置進行無線通信的第一無線通信、和通過點對點方式與無線終端進行無線通信的第二無線通信。所述控制部對所述無線通信部進行控制,以使用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相同的信道進行所述第二無線通信。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線通信裝置以及無線通信方法。
背景技術
以往公知有一種無線通信裝置,該無線通信裝置具有基于Wi-Fi(Wireless-Fidelity,無線保真)的無線通信功能和基于Wi-Fi Direct(無線保真直連)的無線通信功能(例如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4-127871號公報
發明內容
在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如下的內容:受到必須使基于Wi-Fi的無線通信所使用的信道與基于Wi-Fi Direct的無線通信所使用的信道一致的限制的情況下,以使前者和后者一致的方式進行兩種無線通信。但是,在專利文獻1中并沒有提到在Wi-Fi和Wi-Fi Direct中也可以使用不同信道的環境下的控制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技術,該技術在也可以將不同信道使用于基于Wi-Fi的無線通信和基于Wi-Fi Direct的無線通信中的環境下,對基于Wi-Fi的無線通信和基于Wi-Fi Direct的無線通信進行控制。
用于達到上述目的的無線通信裝置具有:無線通信部,其通過時分復用控制,切換地執行使用不同信道的多個無線通信;以及控制部,其使所述無線通信部執行經由中繼裝置進行無線通信的第一無線通信、和通過點對點方式與無線終端進行無線通信的第二無線通信。而且,所述控制部對所述無線通信部進行控制,以使用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相同的信道進行所述第二無線通信。
利用與第一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相同的信道起動第二無線通信,由此,能夠減少第一無線通信和第二無線通信的通信速度與利用對二者使用了不同信道的時分復用方式來進行通信的情況相比下降的可能性。例如,在采用時分復用方式以2個信道A、B共享相當于1幀的單位時間T的情況下,如果設各信道的分配時間分別大約為T/2,則在分配時間(T/2)內能夠在信道A中傳送的最大數據量是能夠在所有信道A的通信中使用單位時間T的情況下所能夠傳送的最大數據量的大約1/2(對信道B也同樣)。即,對2個信道的通信進行時分復用控制的情況下的單位時間T中的信道A的通信速度的最大值為不進行時分復用控制的情況下的信道A的單位時間T中的通信速度的最大值的大約1/2。因此,在設想第一無線通信和第二無線通信的通信量同期增加的頻度較少、而且進行第一無線通信和第二無線通信中的任意一方的通信時不進行另一方的通信的情況較多的狀況下,即使利用不同信道對第一無線通信和第二無線通信進行時分復用控制,結果還是導致不必要地降低速度。因此,通過使第一無線通信和第二無線通信的信道相同,能夠減少不必要地降低各通信的速度的可能性。
而且,在用于達到上述目的的無線通信裝置中,也可以是,在建立了基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與所述無線終端的連接的狀態下新建基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的與所述中繼裝置的連接時,當所述第二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中新使用的信道不同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使所述無線通信部將所述第二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切換到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相同的信道,在建立了基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與所述無線終端的連接的狀態下新建基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的與所述中繼裝置的連接時,當所述第二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中新使用的信道相同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在不使所述無線通信部重新設定所述第二無線通信中使用的信道的情況下使所述無線通信部維持與所述無線終端的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未經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445439.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