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438329.0 | 申請日: | 2015-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247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9 |
| 發明(設計)人: | 麻棟策;戴亞;馮廣林;汪長國;趙德清;李寧;黃玉川;朱立軍;周學政;張艇;陶文生;薛芳;袁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川渝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B13/00 | 分類號: | A24B13/00 |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標專利事務所 51213 | 代理人: | 譚德兵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龍泉***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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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色 食物 制取 潤肺 保健 型口含煙 | ||
1.一種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包括煙草提取物和以柚子、梨、蓮藕、甘蔗、荸薺、魚腥草和枇杷為主的川產特色食物的提取物,所述煙草提取物和川產特色食物的提取物的質量含量都不低于2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該口含煙的組分還包括風味口感成分、塑形填充成分、穩定抗氧化成分和保潤劑,所述風味口感成分和塑形填充成分的質量含量都不高于50%,所述穩定抗氧化成分的質量含量不高于1%,所述保潤劑的質量含量不高于3%,且四種成分的質量含量之和不高于5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口含煙制品的組分按質量計為:煙草提取物25%-60%,以柚子、梨、蓮藕、甘蔗、荸薺、魚腥草和枇杷為主的川產特色食物的提取物30%-70%,風味口感成分0.01%-43%,塑形填充成分1%-43%,穩定抗氧化成分0.01%-1%,保潤劑0.2%-3%。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以柚子、梨、蓮藕、甘蔗、荸薺、魚腥草和枇杷為主的川產特色食物的提取物是包含柚子、梨、蓮藕、甘蔗、荸薺、魚腥草和枇杷的多種川產特色食物,經過超臨界萃取獲得的具有清熱潤肺、止咳化痰功效的有效成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川產特色食物的提取物是將柚子、梨、蓮藕、甘蔗、荸薺、魚腥草和枇杷按照質量比1:1:1:(0.5-1):(0.5-1):1:(0.5-1)混合后,通過超臨界萃取獲得的提取物。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提取物是以烤煙、晾曬煙和香料煙中的至少一種為主料,并以煙草種植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余料或煙草廢棄物為輔料或者不添加任何輔料,經提取、濃縮得到的煙草提取物。
7.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味口感成分是用于調配口含煙制品風味口感的食品添加劑、助劑或天然植物提取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劑為崩解助劑、泡騰助劑或緩釋助劑,所述天然植物提取物為瓜果類提取物、中草藥提取物或茶葉提取物。
9.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塑形填充成分為能食用的粘合劑、天然樹膠、膠凝劑、色素或填充劑。
10.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川產特色食物制取的潤肺利咽保健型口含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抗氧化成分為抗壞血酸、異壞血酸、山梨醇、茶多酚、類胡蘿卜素、二硫蘇糖醇、二巰基乙酸和還原型谷胱甘肽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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