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開立電子憑證的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428899.1 | 申請日: | 2015-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097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銀信網銀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44298 | 代理人: | 章小燕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濱河路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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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開立 電子 憑證 方法 裝置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網絡支付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開立電子憑證的方法、裝置和系統。
背景技術
支付是指買賣活動中,基于經濟合同所產生的貨幣支付。目前,很多銀行或者企業都提供了網絡支付的服務,允許用戶操作計算機、手機等終端設備來實現網絡支付,網絡支付的方式為用戶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現有的網絡支付方式中,多為將銀行卡內的資金直接劃撥至對方賬戶,或者劃撥至第三方機構作為擔保。
傳統的網絡支付方式,在買方資金匯劃指令下達后,資金會直接發生流轉,常常會出現以下的情況:買方尚未收到商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其資金已經被銀行或第三方機構支付給賣方;或者賣方提供商品或服務后,買方遲遲不能夠支付相應的資金;或者買方將資金轉給錯誤的對方賬戶。現階段的網絡支付方式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不能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開立電子憑證的方法、裝置和系統,旨在降低交易風險,提高電子憑證開立的靈活性和效率。
為達以上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應用于資金管理服務器的開立電子憑證的方法,包括步驟:
根據開證端發送的開證請求和支付端發送的第一支付賬戶信息開始進行電子憑證的開立;
在開證過程中,接收開證端或支付端發送的更改支付賬戶請求,當同意更改支付賬戶時反饋同意更改支付賬戶的信息;
接收支付端發送的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驗證所述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當驗證通過后,凍結所述第二支付賬戶中相應額度的資金或授信額度后開立電子憑證。
本發明還提出一種應用于開證端的開立電子憑證的方法,,包括步驟:
向支付端發送請求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請求;
接收到所述支付端發送的同意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信息后,向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開證請求,并通知所述支付端,以使所述支付端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一支付賬戶信息;
在開證過程中,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更改支付賬戶請求;
接收到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的同意更改支付賬戶的信息后,向支付端發送更改支付賬戶請求,以使所述支付端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本發明同時提出一種應用于資金管理服務器的開立電子憑證的裝置,包括:
第一開證模塊,用于根據開證端發送的開證請求和支付端發送的第一支付賬戶信息開始進行電子憑證的開立;
更改模塊,用于在開證過程中,接收所述開證端或所述支付端發送的更改支付賬戶請求,當同意更改支付賬戶時反饋同意更改支付賬戶的信息,并接收所述支付端發送的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驗證模塊,用于驗證所述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第二開證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二支付賬戶信息驗證通過后,凍結所述第二支付賬戶中相應額度的資金或授信后開立電子憑證。
本發明還提出一種應用于開證端的開立電子憑證的裝置,包括:
支付請求模塊,用于向支付端發送請求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請求,當接收到所述支付端發送的同意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信息后,通知開證請求模塊;
開證請求模塊,用于向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開證請求,并通知所述支付端,以使所述支付端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一支付賬戶信息;
第一更改請求模塊,用于在開證過程中,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更改支付賬戶請求;當接收到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的同意更改支付賬戶的信息后,向支付端發送更改支付賬戶請求,以使所述支付端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本發明還提出一種開立電子憑證的系統,包括開證端、支付端和資金管理服務器,其中:
所述開證端,用于向所述支付端發送請求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請求;接收到所述支付端發送的同意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信息后,向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開證請求,并通知所述支付端;
所述支付端,用于根據所述請求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請求反饋同意作為電子憑證支付人的信息;接收到所述已向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開證請求的通知后,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一支付賬戶信息;在開證過程中,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更改支付賬戶請求;接收到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的同意更改支付賬戶的信息后,向所述資金管理服務器發送第二支付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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