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催化劑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361976.6 | 申請日: | 2009-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717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14 |
| 發明(設計)人: | 吳信賢;周更生;楊憲昌;黃俊超;李壽南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9/035 | 分類號: | B01J29/035;B01D53/86;B01D53/72;B01D53/9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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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解 揮發性 有機物 催化劑 方法 | ||
1.一種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催化劑,包括:
一中孔洞材料,其中該中孔洞材料的孔徑介于2~50nm,比表面積介于600~1,000m2/g;
一銀金屬,擔載于該中孔洞材料;以及
一過渡金屬氧化物,擔載于該中孔洞材料,其中該過渡金屬氧化物為氧化鈰與氧化錳的組合,且該過渡金屬氧化物于催化劑中的重量百分比介于1~30wt%,
其中該銀金屬及該過渡金屬氧化物的粒徑介于2~50n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催化劑,其中該中孔洞材料為氧化硅、氧化鋁或硅鋁氧化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催化劑,其中該銀金屬的重量百分比介于該催化劑的1~30wt%。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催化劑,其中該揮發性有機物為異丙醇、丙酮或丙二醇甲醚。
5.一種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包括:
提供一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以及
使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與如權利要求1-4之一的權利要求所述的催化劑接觸,使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分解而氧化為二氧化碳與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其中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為引擎排放氣體、有機溶劑揮發氣體或受污染空氣。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其中該揮發性有機物為異丙醇、丙酮或丙二醇甲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其中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與該催化劑接觸的溫度低于300℃。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其中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與該催化劑接觸的溫度介于80~200℃。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方法,其中該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與該催化劑接觸的空間速度介于10,000~200,000h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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