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CORS基站的振動處理與報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361876.3 | 申請日: | 2015-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1384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偉軍;徐正全;杜利;安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光谷北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H17/00 | 分類號: | G01H17/00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鐘鋒 |
| 地址: | 430073 湖北省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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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站 移動 定位服務 振動處理 偏移 報警 天線相位中心 振動傳感器 天線基座 判定 監控 保證 | ||
1.移動CORS基站的振動處理與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CORS基站包括車輛,車輛上設有振動傳感器、工控機、接收機、發射機和CORS天線,CORS天線通過一安裝座設置車輛的頂棚上,振動傳感器設置在安裝座上,CORS天線輸出信號通過接收機輸入工控機,振動傳感器的輸出信號輸入工控機,工控機控制發射機;
所述移動CORS基站的振動處理與報警方法具體為:
步驟一、工控機采集振動傳感器的輸出信號并進行處理,提取設定時間周期內的振動信號的頻率和振幅;
步驟二、將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和振幅與設定的頻率閾值F1、振幅閾值T1進行對比,并作出以下判斷:
當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大于等于F1或振幅大于等于T1時,發出關閉發射機指令,發出報警信號,結束;
或,
當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小于F1且振幅小于T1時,進行下一步驟;
步驟三、將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和振幅與設定的頻率閾值F2、振幅閾值T2進行對比,并作出以下判斷:
當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大于F2或振幅大于T2時,在解算生成的差分定位廣播消息中插入提示標識并通過發射機廣播輸出;返回步驟一進行下一循環;
或,
當步驟一得到的頻率小于等于F2且振幅小于等于T2時,通過發射機廣播輸出解算生成的差分定位廣播消息;返回步驟一進行下一循環;
所述F1大于F2,T1大于T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處理與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的設定時間周期為15-20秒,提取振動信號的頻率和振幅為當前時間周期內提取的最大振動信號的頻率和振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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